离婚后孩子的探望权行使方式为:在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前提下,按双方约定或法院财产行使,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后,夫妻一方探望权行使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