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高考移民”投机行为通过不正当竞争挤占了有关省份考生正常的高校入学机会,引起有关省份群众和广大考生的不满。对此,各省(区、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从维护考生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与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高考移民”投机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高校考试招生环境。
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第十三条 严格招生工作秩序。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各地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会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属地高校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严格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管理,不得随意将普通批次招生专业安排至本科提前批次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