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投资移民申请的材料繁多,持续时间长,需要专业的知识与相关经验移民才能成功办理,因此移民申请人需要通过移民公司代理申请。
一、投资美国移民新条件
美国EB-5投资移民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制定得相当宽松,投资人无须受任何商业背景、年龄、教育程度以及语言能力的条件限制,主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要求即可。
投资条件一:投资一家新的商业企业:所有的美国EB-5投资移民申请者必须投资一家新的商业企业,该企业应是:于1990年11月29日以后成立,或于1990年11月29日或之前成立;即:以购买和重组或改组现有企业的方式而产生一个新的商业企业,或通过扩大投资,致使公司的净资产或员工的人数至少增加40%。
投资条件二:创造就业机会:必须要向一家新的企业投入规定的资金数额,并因此创造至少10个全职工作岗位。对于非隶属于区域中心的新企业,所计算的全职岗位必须由该企业直接创造。对于隶属于区域中心的新企业,全职岗位可以是该企业直接或间接创造的。如果投资了经营不善的企业,维持现有的岗位亦可。
投资条件三:资本投资:资本是指由外国企业家拥有并承担个人和主要责任的现金,设备,库存,其它有形财产,现金等价物,以及抵押担保的资产。
二、投资移民美国的条件是什么
投资移民美国需要具有一定的投资能力,资金能力,投资资产,而且还需要满足年龄条件,家属条件。办理相关的申请及手续即可。首先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而且随同的家属要满足年龄数量等方面的限制,要有一定的资金实力,能够支付一定的费用。此外也有人才引进技术人才等移民的方式。
三、到美国投资移民政策
直接投资移民,投资人投资50万或100万美元到一个新的商业企业,产生10个全职的工作机会。虽然直接投资移民也有直接的方式(投资者自己经营和管理)和间接的方式(投资者只是有限合伙公司的有限合伙人,自己不参加日常经营和管理),但大部分的直接投资移民的人都是希望自己掌控资金,希望自己参加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所以选择直接移民方式的投资人大多是自己经营和管理企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八条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普通护照的申请后,应当将申请材料报送具有审批签发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进行审批。对符合签发规定的,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名义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