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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二手房的纠纷是怎么引起的?

2024-03-23 来源:独旅网

在生活中,引起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下面,根据实践情况,将引起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原因作如下概括:

1、二手房屋权属不清引争议

如今很多房屋多为家庭成员的共有财产,法律规定,在出卖共同所有的房屋时需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二手房买卖中同样如此。如果因出卖房屋未经全体共有人同意、房屋权属存在瑕疵,那由此而导致交易受阻、引发纠纷的情况非常普遍。

2、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导致纠纷

在二手房买卖中,买卖双方经常会签订阴阳合同。这是一种逃避税收的方式。因为其不合法而且在背地里进行,所以很多时候因为涉及违法甚至犯罪而不为法律所保护。这样一来,当一方不遵守原来的阴合同约定,往往会导致纠纷的产生。

3、受法律和政策限制的二手房因不能上市交易引发纠纷

一些二手房受法律和政策的限制,比如说央产房,而不能在市场上正常交易过户,这些问题因为之前双方信息不对称或者故意隐瞒等原因,极易在最后得知真相之后引发纠纷,产生矛盾。

以上只是列举了实践中最常出现的三种引发二手房买卖纠纷的类型,这些情况非常有代表性。当然,实践中海出现了其他的情形,比如说一方利用合同的漏洞,损害另一方权益等引发纠纷。当我们明晰了引起纠纷的原因之后,接下来我们应该做的是去防范它们,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交易的顺畅合法。

一、房屋买卖应注意事项

1、买卖双方购房违约金必须约定明确,有必要的时候需要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出现。由于目前房价变化大,有些业主为了能够将房产更高价出售,选择毁约,因此为了保护买方的权益不受损害,应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明确说明。

2、购房者需尤其明白一个常识:直系亲属并非业主的当然委托代理人。

相关专家介绍说,在他们公司销售的部分二手房屋买卖案例中就有这样的真实案例:妻子拿着房本进行房屋出售,而购房者认为户主的妻子理应可以代理,于是签订相关合同,支付了房款,结果到较后户主并不承认该行为,导致购房者损失惨重。

3、付款时间,房屋交付时间需约定明确。买卖双方都可在签订合同后明确其相应义务的履行期限,若到期限未付款或交付房屋的话,一方可依据相应条款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而中介公司作为居间人,在买卖双方就上述问题产生纠纷时,可通过合同明确约定的相应时间对纠纷进行调解。

若未明确约定相应时间,出现纠纷后,再让双方达成一致,比较困难。付款时间、房屋交付时间约定明确,买卖双方履行其义务有了明确的期限,即使出现纠纷,也可知道是何方的责任。

4、非常有必要记录并保留双方的有效联系地址。专家介绍说,在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以下情况时有发生:

合同签订后,购买人的购买意愿转变,不愿继续履行合同,与之联系,其人已不知踪影。想要走法律程序,因不知买家去向,无法追讨。

房屋过户后,业主收到尾款,未做物业交验或未做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就拿钱走人,找不到了。

5、仔细审查代理人代理权限的重要性。在二手房屋的买卖过程中曾经遇到过因为代理人代理权限审查不清而导致影响合同效力的。首先,要看有无代理时限,若委托书已超过代理时限,则需要其重新提交委托书;其次,看代理权限,看代理人是否有权力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相关事宜。

6、在二手房屋的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都要了解一个很重要的细节,定(订)金;不能超过交易总价款额的20%,否则超过部分也是不能适用定金罚则的,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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