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通俗地说,是部分考生为了达到上大学或上好大学的目的,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和途径,向录取分数线比较低、录取率比较高的省份流动。比如通过高中转学或以高考为目的弄虚作假迁入某省落户;非正常迁移学籍、空挂学籍、伪造学籍、出具虚假就读证明等;学生出现“在册不在校”“在校不在籍”等情况。
对于出现为学生非正常迁移学籍、空挂学籍、伪造学籍、出具虚假就读证明、进行虚假跨省合作办学或虚假一年制中职招生等行为的,对责任单位、直接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并视情节核减涉事学校下一年度招生计划。
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要进一步加强高考报名资格审核,严格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高考移民”,切实维护高考招生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