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现在被查的情况主要都是高考前后发生的高考移民事件。
2、已经参加工作不需要担心被查。政府正式编制公务员这方面可能有一定的风险,可能会成为将来的污点。影响也有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八十三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掉:
(一)在年度考核中,持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工人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却合法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予以炒鱿鱼处罚的;
(五)翘班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借口逾期不归持续超出十五天,或者2年内累计超出三十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