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补办居民身份证需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同时提供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并由公安机关核实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
法律分析
公民本人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补办居民身份证的,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补领的,还需要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
拓展延伸
如果您的身份证丢失了,但是您需要办理一些事务,比如开通银行账户、购买车票等,您可以凭借户口本进行办理。但是如果您需要办理一些重要的手续,比如办理护照、结婚登记等,那么您必须要先办理身份证的补办手续,然后再进行其他手续的办理。如果您的身份证丢失,需要办理户口本的补办手续,您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居民委员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明,填写相关申请表格,缴纳相关费用,然后等待相关部门审核和领取补办的户口本。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补办手续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办理流程请您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
结语
公民到异地受理点申请补办居民身份证,需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补领还需提供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公安机关核实后方可领取。若身份证丢失,可凭户口本办理一些事务,但重要手续还需先办理身份证补办手续。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居委会,提供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明,填写申请表格,缴纳费用,等待审核和领取补办的户口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