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侵权责任财产损失的认定原则以及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在侵权责任中,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是常见的类型。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在于产生基础、归责原则、举证责任以及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等方面。在侵权责任中,侵权人需要赔偿因侵权行为导致的实际经济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并且侵权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或原因。
法律分析
一、侵权责任财产损失的认定原则如下:
1. 直接财产损失: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是指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财产利益的损失。通常包括车辆、物品及其他有关设施的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和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间接财产损失。所谓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包括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和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
二、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区别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区别:
1.产生基础。违约责任是基于合同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责任,而侵权责任是基于行为人没有履行法律上的规定的或者认可的应尽的注意义务而产生的责任。
2.归责原则。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以严格责任为主,过错责任为辅;而侵权责任以过错责任为重点,极少采用无过错责任。
3.举证责任。在合同之诉中,受害人不负举证责任,而违约方必须证明违约是由法定事由引起,否则,将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在侵权之诉中,侵权行为人通常不负举证责任,受害人必须就其主张举证。但在特殊侵权中,则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4.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在违约责任中,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应承担违约责任。在侵权责任中,损害事实是侵权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且免责条件或原因只有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三、侵权责任损失赔偿标准
侵权责任损失赔偿标准如下:
1.侵权责任要赔偿的数额一般是侵权人给权利人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
2.如果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或者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结语
这段话主要介绍了侵权责任财产损失的认定原则以及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在侵权责任中,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是两种不同的认定方式。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产生基础、归责原则、举证责任以及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等方面。在侵权责任中,侵权人需要承担实际经济损失或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的赔偿责任。如果被侵权人受到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或协商不一致,可以通过诉讼由法院确定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章 生产、经营、使用 第四节 使用 第四十三条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在每日投入使用前,其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确认。
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使用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公众乘坐或者操作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应当遵守安全使用说明和安全注意事项的要求,服从有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遇有运行不正常时,应当按照安全指引,有序撤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二章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公共文化设施及公众活动的安全评价,依法配备安全保护设备和人员,保障公共文化设施和公众活动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1修正):第十二章 对地面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 第一百五十八条 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的赔偿责任,由民用航空器的经营人承担。
前款所称经营人,是指损害发生时使用民用航空器的人。民用航空器的使用权已经直接或者间接地授予他人,本人保留对该民用航空器的航行控制权的,本人仍被视为经营人。
经营人的受雇人、代理人在受雇、代理过程中使用民用航空器,无论是否在其受雇、代理范围内行事,均视为经营人使用民用航空器。
民用航空器登记的所有人应当被视为经营人,并承担经营人的责任;除非在判定其责任的诉讼中,所有人证明经营人是他人,并在法律程序许可的范围内采取适当措施使该人成为诉讼当事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