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收购的方式有如下:
1、收购资产:指管理层收购目标公司大部分或全部的资产。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所有权管理层收购和业务经营控制权。
2、收购股票:是指管理层从目标公司的股东那里直接购买控股权益或全部股票。
3、综合证券收购:是指收购主体对目标提出收购要约时,其出价有现金、股票、公司债券、认股权证。
一、公司合并和收购有什么区别?
公司合并和收购的区别主要体现在:
1、合并遵守《公司法》,收购遵守《证券法》;
2、合并是双方协商合作的结果,收购包括要约收购;
3、合并主体是公司,收购主体是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股东;
4、合并的后果是公司实体的变化,收购的后果是目标公司控股股东的变化。
二、收购股权是收购公司吗
股权收购是收购公司的一种方式。它是指主并公司直接或是间接购买目标公司部份或是全部的股权,认购所发行的新股,或是徵求委托书以主导该公司的经营权,使目标公司成为收购者之转投资事业,而主并公司需承受目标公司一切的权利与义务,资产和负债。
三、收购和投资有什么不同
投资一般是:把钱投给别人,让别人经营,通过企业的增长或者上市,获得收益。收购是指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和证券交换等方式获取其他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法定方式重组,原有的公司都不再继续保留其法人地位。一般而言,公司收购可以分为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股权收购的主体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的股东,客体是目标公司的股权。而资产收购的主体是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客体是目标公司的资产。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