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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并购存在的问题

2024-03-10 来源:独旅网

1、我国有关海外并购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对外投资法律体系,国内市场也缺乏相应的咨询、担保等中介机构和融资手段。企业进行跨国并购的决策审批程序繁琐,效率低下,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企业跨国并购的顺利进行,使得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交易成本大大增加,结果使中国企业失去了很多难得的对外投资机会。

2、海外并购面临国际法律法规的适应问题

包括东道国关于外国投资的法律规范以及国际商务行为需要遵守的法律规范。中国企业从事海外并购行为上必须关注法律环境的快速变化趋势,采取适当的并购行为。由于对当地法律的疏忽和陌生,许多中国企业在从事海外投资时遭致了法律麻烦。联想集团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杨元庆就承认,联想集团收购IBM的Pc业务百密一疏,没有料到会受到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对该收购的审查。尽管最终安全通过审查,但其过程惊心动魄。因此,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过程中必须重视了解和遵守东道国的法律法规要求。

一、规避贸易壁垒

由于国内市场激烈竞争,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优势的国内的家电、纺织和服装等行业的增长速度减缓,生产能力过剩,盈利机会减少,不得不将目光转向海外市场,但也因此成为世界各国反倾销调查的重要对象。九十年代以来,世界上平均每6至7个反倾销和保障措施案件中,就有一件是针对中国产品的。为此一些中国企业开始实施海外并购,使原来的出口商品实现本土化生产和销售,从而有效的规避贸易壁垒,寻求更多更大的国际市场空间。

二、国际商事仲裁和国际投资仲裁是一样的吗

国际投资仲裁与商事仲裁是不一样的,它解决的不是主体投资者与当地合作伙伴之间的商事争议,也不是投资者母国与投资所在国的政府间争端,而是私人投资者作为一方与东道国政府之间因投资而产生的争端。

国际投资仲裁中国企业对它不是很熟悉,运用也很少,主要使用者是欧盟和美.国的投资者。

国际投资仲裁的实体法律依据是国际投资协定,包括双边投资协定、含有投资章节的区域贸易协定以及《能源宪章条约》等多边协定。这些投资协定通常采取比较广义的投资定义,被涵盖的任何投资因为东道国政府(包括地方政府)违反投资协定项下义务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均可考虑提起仲裁。仲裁的投资范围较广,包括动产、不动产、股权、知识产权、金钱请求权、特许经营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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