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侵权致人死亡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2、其中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