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进行汇算清缴的时间应当为该年度终了之后的三个月内,对于清缴结果应当多退少补;但属于定期定额管理的个体工商户不需要汇算清缴。根据我国《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定额执行期的具体期限由省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一、个人独资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个人独资不需要交企业所得税。相关法律明确表示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向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取得的收入应当向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必须在法定时间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税款,一年结束后,再去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因此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要按年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大病医疗附加扣除有效期为多久
大病医疗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扣除。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三、自然人直接提交专项扣除材料给分局吗
纳税人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纳税人既可以选择纳税年度内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年度终了后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直接在税务机关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税务机关不会再告知扣缴义务人相关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四条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将定期定额户进行分类,在年度内按行业、区域选择一定数量并具有代表性的定期定额户,对其经营、所得情况进行典型调查,做出调查分析,填制有关表格。
典型调查户数应当占该行业、区域总户数的5%以上。具体比例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第五条
定额执行期的具体期限由省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定额执行期是指税务机关核定后执行的第一个纳税期至最后一个纳税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