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死亡赔偿金的规定:
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3、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5年。
综上所述,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遗产属于自然人的合法财产,自然人的合法财产只有在人活着的时候,通过行使一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获得,而死亡赔偿金的产生,必须在自然人死亡后,这时不会存在自然人合法取得财产的可能。再者,死亡赔偿金的接受者是受害人的近亲属而非受害人。死亡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取得的合法财产,婚姻关系终结于离婚或一方死亡(宣告死亡);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而不是对死者的赔偿。根据法律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要求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