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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海外并购需注意哪些问题?

2024-03-10 来源:独旅网

一、 海外并购的目的。并购只是手段,而投资回报率或效益才是目的。企业在向海外扩展的过程中,要防止一种倾向,就是为兼并而兼并,或为了规模而兼并,看到别的企业到国际上收购企业,也盲目跟风。二、 海外并购的策略。海外并购策略可以分为市场型的并购、资源的并购、品牌的并购、销售渠道的并购、技术的并购等。要注意的是,有些策略可能会产生功能的抵消作用。三、 海外并购的成本。企业的并购成本由初始成本和整合成本两部分组成。其中,整合成本是企业并购的最大未来风险,在进行海外并购时,不要仅仅考虑并购时的价格成本,有时并购的价格可能较低,但这并不意味着兼并的成本低。四、 整合的风险。对于中国企业来说,实施海外并购后如何将业务、资源进行整合,才是整个并购活动成功的关键,无论何种目的企业并购,都必须在并购后进行整合。如果整合不好,就可能陷入整合的陷阱中,增大跨国经营的风险。风险提示:企业并购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帮您解决企业并购的问题,防止陷入法律误区,您可以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企业并购重组要注意哪些风险

1、在并购重组前积极进行税务尽职调查,及时识别并购公司隐藏的致命税务缺陷。2、规划并购重组税务架构与交易方式。3、提升并购重组税务风险管理水平。企业并购重组潜在的法律风险1、税务风险在股权收购的情形下,被收购公司的所有历史遗留税务问题都将被新股东承继,实务中,可能存在的历史遗留税务问题通常包括:假发票、纳税申报不合规、偷税、欠缴税款等。2、财务风险主要是被并购方在并购过程中对提供给并购方的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进行虚假陈述,以增加其谈判的筹码,在并购的谈判中被并购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是并购双方最关心的问题,财务风险一般集中在虚列资产或隐瞒负债方面,隐瞒负债的主要作法是银行贷款和各种应付款应列而未列,虚增资产是指被并购企业对固定资产高估或少提折旧。特别是对于已经停产的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有些生产设备可以不提折旧,但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却在下降,被并购企业通过少提或不提坏账准备从而增加了应收账款净值或者通过高估存货价值,对无形和递延资产摊销期延长和长期投资权益虚增等。3、职工安置的风险并购方往往会在接管目标企业后面临职工安置的问题,并购方将代替被并购方履行几乎所有的原始雇佣合同中的义务,包括薪金、补偿金、退休金等由雇佣关系所产生的一切债务。

国有企业改制设立股份公司时,对于国有资产折股需注意哪些问题?

国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公司,在资产评估和产权界定后,应注意:一、须将净资产一并折股,股权性质不得分设;二、其股本由依法确定的国有持股单位统一持有,不得由不同的部门或机构分割持有;三、要按《在股份制试点工作中贯彻国家产业政策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保证国家股或国有法人股(该国有法人单位应为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独资公司)的控股地位。风险提示: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企业欠款应注意什么问题?

企业欠款应注意哪些问题:一、要注意欠款产生后对债务方经营状况的监测二、欠款纠纷产生后对债权的保护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三、证据的收集、保护和举证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在欠款纠纷中,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是单位的要加盖公章)、托运单、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灭火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对于已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四、不要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若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则将丧失胜诉权。对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而未主张权利的,其补救措施是要设法与债务方重新达成还债协议,以摆脱不利。风险提示:双方协商未果的,可以委托专业公司法律师或债权债务律师协助处理。一是专业律师谈判经验丰富,专业知识强,能妥善处理欠款事宜,二是聘请律师表明债权人非常重视欠款事宜,已准备到法院诉讼的地步了,能给债务公司更大的压力,利于催款。

民办学校破产清算需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民办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由民办学校组织清算;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而被终止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对民办学校的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应退受教育者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三)偿还其他债务。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继续用于其他非营利性学校办学;营利性民办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终止的民办学校,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注销登记。

实习期签订合同企业应注意哪些问题

企业签订实习协议,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实习期间,实习人员各种补贴是否享受,如车补,餐补,通信补。2、实习期间的工资结算时间,不能超过实习开始后一个月。如果实习结束,必须尽快结算。3、实习期间是否加班,原则不加班,如果加班必须要有报酬。4、实习期间,如果与预期工作环境,工作内容有较大差别时,应当向实习人员提前说明。5、实习期间,不能六天上班。6、实习期间的考勤,是否享受全勤奖励。7、实习期间,请假制度如何定,是否是按照公司规定的每月的请假天数,是否扣薪。8、实习期间,实习人员不能接受公司极重要工作以及开发周期很长的工作,以免为将来实习后带来事务纠缠。9、实习期间,实习人员有进行相关技术学习的权利。10、实习期间,应有合理的作息时间,中午是否午休时间等。风险提示:实习期间最最重要的,就是约定风险责任的承担。实习生在工作期间,如果损坏了一些贵重物品该如何处理,如果因为过错而损失了重要的业务收入,该如何处理。虽然通常情况下,实习生参与不了重要工作,不会造成这样的损失。但是一旦发生,有所约定有利于解决问题。此外,最大的一个风险是实习生的自身伤害。 该内容由 蓝潮永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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