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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是否可以自诉?

2024-03-27 来源:独旅网

职务侵占不属于自诉,属于公诉案件,数额达到五千到一万元以上应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自诉案件仅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应追究刑事责任但未被追究的案件。

法律分析

职务侵占不属于自诉,本罪属于公诉案件,一旦实施职务侵占行为数额达到五千到一万元以上,应予立案追诉,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规定,自诉案件仅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拓展延伸

职务侵占罪的起诉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应归公或他人所有的财物据为己有的犯罪行为。其起诉条件包括:被告人具有公职身份,具备职务侵占罪的客观构成要件,且具备主观故意。起诉程序主要包括:被害人、检察机关或公安机关提起刑事诉讼,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法院开庭审理,最终判决。在起诉过程中,需要充分收集相关证据,确保起诉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职务侵占罪的起诉条件和程序是保障公职人员职责的执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环节。

结语

职务侵占不属于自诉,本罪属于公诉案件,一旦实施职务侵占行为数额达到一万元以上,应予立案追诉,被追究刑事责任。职务侵占罪的起诉条件和程序是保障公职人员职责的执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环节。

法律依据

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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