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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有一套房是队上划给我的,被协商给了买方,我和前夫是离婚了的,房子还能要得回来吗?

2024-03-26 来源:独旅网

离婚判的房子另一方还能要回。但需要满足如下情形:1、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2、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3、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结果卖方不给通天然气,还威胁买方说要拆房子的门,致使买方不想买这套房子了,请问定金能退吗?

没签合同定金能否退还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合同是否已经履行或者履行主要部分,已经履行的,应当退还;如果是因双方无法达成订立合同的一致意见,定金无法退还;如果开发商违约,应当退还定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房屋赠与,后悔了还能要回来吗

1、如果房屋已经过户了,赠与了就不能再要回来了。2、如果房屋未过户,你可以在一年之内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我和我前夫以前公积金贷款买过房,现在我们都离婚三年了,离婚时房子给了他,现在我和我丈夫想买房了?

二套房的认定方式如下:1、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2、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二套房以上;3、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未还清算二套房以上;4、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办理二套房贷款都需要什么资料办理二套房贷款需要以下资料: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2、购房协议书正本;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直辖市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权限,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押金还能要回来吗,如果中介公司强行把我东西扔了,该怎么办?

疫情期间租房合同到期不想租了的处理方式有: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进行协商,要求出租人返还的自己押金;如果出租人不返还的,承租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去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买的房子,延迟一年交房,想退房,已经还了三年的贷款了,所以,我想问下,退房,这些钱可以退回来吗?

通常情况下房子还贷一年能否退房主要取决于退房情况,并非用户想退房就能退房成功的,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1.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未约定处理方式的可以申请退房;2.开放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质量或使用功能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购房者的,可以申请退房;3.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4.商品房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5.开放商逾期交房,经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只要满足以上这些条件,购房人就可以申请退房。但是在购房者要求退房时,若是已经居住一段时间了,那么在这期间产生的折旧费是需要由购房者来承担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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