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为适应三孩政策调整后特定群体对再生育需求的变化,条例对我省再生育情形进行修改,充分保障再婚夫妻生育权利,明确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合并计算。同时还规定,已生育三个子女的夫妻,子女死亡或残疾的,可以等额再生育。条例明确要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并增加相关条款,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支持幼儿园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提供托育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提供普惠托育服务的机构给予补助。条例规定,新建城区和新建住宅区按照每千人不少于10个托位的标准规划建设托育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住宅区的,按照每千人不少于6个托位的标准建设托育服务设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