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哺乳婴儿的,可以取保候审。
1.刑事案件取保候审的条件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
一、还有哪些不能办取保候审?
不需要保外就医的,不可以取保候审。
1.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才能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拘留期间不能申请取保候审。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7日,这期间是不能申请取保候审的。如果是行政拘留,不需要审判,就更不能申请取保候审了。
3.取保候审是有条件的,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申请也没有用。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逮捕后,超过了法定的羁押期限,案件不能及时办结的;(法定羁押期限是:侦查期间2个月,经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2个月,共5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1个半月。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1个月,再审查起诉1个半月,可以退回补充侦查两次,共5个月。一审审判期限为1个半月,二审审判期限为1个半月,共3个月)
二、为防止串供不适宜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犯罪情节严重,组织中起到策划作用。
1.这个问题其实很好解释,在刑事拘留和逮捕期间,犯罪嫌疑人不能与家属会见,这不是针对个案,而是所有案件都是这样。即使办案机关不担心串供,也不允许家属会见。如果刑事拘留期满,办案机关没有报捕或者检察院没有批捕,符合取保条件的,就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2.犯罪情节如果比较严重,并且在组织里起到策划作用,不可以取保候审。
三、取保候审开始结束时间是怎样的?
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体看案件。
1.取保候审的法定期限是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是从取保候审决定向犯罪嫌疑人宣布之日起计算的,在第十二个月在相同日期的前一天结束。如宣布之日为一月十五日,那么结束的日期为十二月十四日。
2.当然办案单位根据规定可以提前撤销取保候审决定,撤消决定宣布之日就是结束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