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合同违约包括:
1、订约定金,设立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签订;
2、成约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约定的定金;
3、解约定金,以定金做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
4、违约定金,以定金的放弃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而约定的定金。
一、合同中关于定金条款的规定
定金是指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关于合同违约,当事人可以主张定金罚则,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合同的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根据法律规定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二、没收定金的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定金未支付,主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具体情况:
1、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交付定金作为合同的成立或生效条件,定金是否交付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应根据合同本身的内容判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合同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的,支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履行或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
3、合同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的,支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未全部履行或者主要部分未履行的,主合同不成立或者生效,无法律效力。
三、定金合同是什么?
定金合同是一种从属于主合同的合同,不能独立存在,只能依靠主合同。定金合同生效后,法律效力如下:
1、定金是主合同成立的证据,交付定金的书面证明可以证明主合同的存在;
2、定金合同生效后,除非双方达成协议并达成书面协议,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
3、合同履行后,定金应抵消或收回;
4、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定金罚款。
交付定金的一方违反合同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收受定金的一方违反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