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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采光权的法律规定

2024-03-23 来源:独旅网

房屋采光权的法律规定有:采光权是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它是附属于建筑物的权利。住宅采光权不容侵犯,业主采光受到实质影响是业主被侵犯采光权的关键。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

一、采光权起诉书怎么写

写明原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联系电话。被告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联系电话。请求被告消除对原告采光权的影响,赔偿原告损失并承担诉讼费用。写明被告的侵权行为,原告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依据。最后具状人签名并写明日期。

二、业主转让共有部分权利怎么办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房屋和经营性房屋,转让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权。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通常是指建筑物内的住宅、商品房等专有部分以外的部分,包括走廊、楼梯、过道、电梯、外墙、水箱、水电管道等,以及业主共同使用的物业管理房屋、绿地、道路、公共设施等公共场所,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业主私自破坏外立墙可以吗

业主不可以私自破坏外立墙。外墙属于公共墙公共墙属于公共部位,业主不得私自占用或损坏,该业主将公共墙敲了开窗开门,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公共权益,房屋共有部分是全体业主的。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二百九十四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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