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不能要求返还彩礼,除非未登记结婚、未共同生活或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第二、三项,需离婚为条件。彩礼为女方或其父母财产,与男方无关。在已经登记结婚的情况下,一般不能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彩礼一般是在婚前支付的,属于女方或女方父母的财产,与男方无关。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三)婚前支付的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于前两项规定的情况,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马阳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