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的处罚方式有哪些
虚假诉讼行为侵犯的客体主要属于妨害司法罪的范畴。虚假诉讼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它不仅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资格权等,还严重妨害了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活动。但从本质上看,虚假诉讼主要是通过对诉讼程序的恶意利用,从而达到侵犯财产等非法目的,不仅严重浪费了司法资源,也影响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
因此,在虚假诉讼侵犯的客体中,侵犯财产权、资格权等其他权利与妨害司法机关正常诉讼活动相比,是一般与特殊、偶然与必然、次要与主要的关系,所以,认定虚假诉讼行为侵犯的客体应体现其特殊性、必然性和主要性特点,将虚假诉讼归入妨害司法罪中。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恶意诉讼和调解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被执行人恶意诉讼、仲裁和调解
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