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家庭住址: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规定,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的小时工,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具体工作内容和岗位。
三、 乙方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个小时,具体日工作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四、乙方在提供正常劳动,符合约定的标准,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小时工资为 元(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五、甲方应及时以法定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六、甲方支付的小时工资中已包含其应缴纳的保险费用,乙方可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自主参加保险。如因乙方自己的原因导致无法享受保险待遇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七、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的相关待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八、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公示地点和方式为: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九、 甲、乙双方均有权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十、 本合同中甲、乙双方的联系地址为双方唯一固定的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协议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诉讼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十一、本合同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