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0年11月1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11月21日起施行。该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按照你说的情况,驾驶员涉嫌交通肇事罪,可能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则拘役。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到六个月。但是,如果有其他情节,如构成自首、立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另外,悔罪表现好,主动向受害者家属赔偿,征得其原谅等,可以作为酌定减轻处罚情节。 再者,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这样,如果没有特别恶劣情节的,也可能判处缓刑,即无需在监狱、看守所等场所执行,仍可以继续生活工作,只是行为受到一定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0年11月1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11月21日起施行。该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按照你说的情况,驾驶员涉嫌交通肇事罪,可能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则拘役。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到六个月。但是,如果有其他情节,如构成自首、立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另外,悔罪表现好,主动向受害者家属赔偿,征得其原谅等,可以作为酌定减轻处罚情节。 再者,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这样,如果没有特别恶劣情节的,也可能判处缓刑,即无需在监狱、看守所等场所执行,仍可以继续生活工作,只是行为受到一定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0年11月1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11月21日起施行。该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按照你说的情况,驾驶员涉嫌交通肇事罪,可能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则拘役。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到六个月。但是,如果有其他情节,如构成自首、立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另外,悔罪表现好,主动向受害者家属赔偿,征得其原谅等,可以作为酌定减轻处罚情节。 再者,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这样,如果没有特别恶劣情节的,也可能判处缓刑,即无需在监狱、看守所等场所执行,仍可以继续生活工作,只是行为受到一定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第2种观点: 车主开车自己开翻死亡。单方交通事故出现司机自己死亡车主需要支付死亡赔偿金等相关费用,并且死亡人的年龄、户口类别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都是影响具体可以获得赔偿金数额的因素。在赔偿之前,需要与死亡家属进行协商。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什么要素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4、有事态发生,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0年11月1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0年11月21日起施行。该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按照你说的情况,驾驶员涉嫌交通肇事罪,可能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则拘役。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到六个月。但是,如果有其他情节,如构成自首、立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另外,悔罪表现好,主动向受害者家属赔偿,征得其原谅等,可以作为酌定减轻处罚情节。 再者,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这样,如果没有特别恶劣情节的,也可能判处缓刑,即无需在监狱、看守所等场所执行,仍可以继续生活工作,只是行为受到一定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第1种观点: 一、躲车导致翻车是谁的责任1、躲车导致翻车一般是造成前一段险情的人承担。因为前方出现了突发情况,驾驶人员不得不采取紧急措施,进而躲车避免造成严重损害结果,从而发生了交通事故的,此时对责任的认定,一般是由引起前一段险情的人来承担。而虽然因为躲车行为造成了事故的发生,但是驾驶人员并不需要因此承担事故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交通事故现场的急救方法是什么1、行车途中汽车突然起火,驾驶员应立即熄火、切断油和电源,关闭百叶窗和点火开关后,立即设法组织车内人员离开车体;2、当司机感到车辆不可避免地要倾翻时,应紧紧抓住方向盘,两脚勾住踏板,使身体固定,随车体旋转;3、车辆在行驶中一旦刹车失灵,乘车人绝不能盲目跳车;4、汽车翻进河里,若水较浅,不能淹没全车时,应待汽车稳定以后,再设法从安全的出处离开车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避险人没有交通违法行为的,由被躲避的车辆承担,如果有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据双方责任大小承担责任。具体如下:如果该车当时的驾驶是违法的,该车是有责任的,因为该车是直接或间接驾驶造成的人不得不躲避而摔倒。如果人的规避行为是合理的,则汽车应负全部责任。如果当时汽车的驾驶是违法的,而人的规避行为是不合理的,则汽车和人都有责任。如果汽车在当时没有出现违规情况,由人完全负责。紧急避险必须有威胁合法利益的危险发生有威胁合法利益的危险发生,是紧急避险的前提条件。所谓危险,是指足以对合法利益造成损害的某种紧迫事实状态。如果实际上并不存在危险,避险人却误认为危险存在,因而实行了所谓的紧急避险的,属于假想避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衍生问题:司机为躲逆行车辆致人损伤责任谁担?司机为躲逆行车辆导致的损失应当由逆行车辆的司机承担,因为该正常行驶的司机是为了避免和逆行的车辆发生碰撞危险而不得已避让从而导致其他人受伤的,该行为属于紧急避险。因此据法律规定对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引起险情的逆行车辆的司机承担。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因为前方出现了突发情况,驾驶人员不得不采取紧急措施,进而躲车避免造成严重损害结果,从而发生了交通事故的,此时对责任的认定,一般是由引起前一段险情的人来承担,而虽然因为躲车行为造成了事故的发生,但是驾驶人员并不需要因此承担事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