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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期间,律师是否有权要求客户提供相关证据?

2024-12-01 来源:独旅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律师在会见期间是可以准备和提交书面证据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被告拥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可以聘请律师。”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律师有权代理当事人参加诉讼活动,向人民法院提出代理意见和代理意见书,出庭进行辩护,提交证据和质证证人。”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律师在与被告的会见中,可以为被告提供法律援助。”综上所述,律师在会见期间是可以准备和提交书面证据的。因此,被告可以请律师在会见期间准备和提交书面证据,为自己进行辩护。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需经许可的案件主要包括以下三种:1、危害国家安全犯罪2、恐怖活动犯罪?3、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四十五条 对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羁押或者监视居住的,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应当在将犯罪嫌疑人送交看守所或者送交公安机关执行时书面通知看守所或者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经人民检察院许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 (一)涉嫌贿赂犯罪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犯罪情节恶劣的(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三)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第四十六条 对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提出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应当提出是否许可的意见,在三日以内报检察长决定并答复辩护律师。 人民检察院办理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通知看守所或者执行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和辩护律师,辩护律师可以不经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对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在侦查终结前应当许可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会见律师前,准备好相关证据和文件可以帮助律师更好地了解案件情况,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法律建议。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有权查阅本案的卷宗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当事人必须提供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主张。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或者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的,由他承担不利后果。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二条:律师接受委托,必须认真核实案件事实,查证证据,依法提出具体的法律意见。因此,在会见律师前,当事人应该准备好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和文件,如被告人的身份证件、相关合同、收据、协议等。这些证据和文件将为律师提供更多的信息和材料,帮助律师更好地了解案件情况,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法律建议。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律师不得篡改或伪造客户提供的证据资料。客户提供的资料或文件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如果资料或文件有误或不完整,律师应当及时告知客户并要求客户提供正确的版本。如果客户提供的资料或文件无法证实真实性或完整性,律师应当谨慎处理,确保不造成不良后果。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九条:“律师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职业规范,保守客户的秘密,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客户的秘密,不得篡改或伪造客户提供的资料和证据。”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第四条:“律师应当保守客户的秘密,不得泄露客户的秘密。客户提供的证据资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如有错漏,应当及时告知客户,并要求客户提供正确的版本。”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准确。当事人有权对其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说明、辩解。”总之,律师在处理客户提供的资料或文件时,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法律规定,确保客户提供的资料或文件真实、完整、准确,不得篡改或伪造。如有错漏,应当及时告知客户,并要求客户提供正确的版本。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当事人需要提交材料:1、律师的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2、律师事务所的证明(律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3、刑事辩护委托书(如果是法律援助的,则需要出具法律援助公函)4、委托人(一般是当事人家属)身份证件和亲属关系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律师在会见期间可以为客户提供法律帮助,但需遵守法律规定和职业道德要求。法律依据:1.《律师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律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权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等服务。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告人有权委托律师参加诉讼,在审判过程中,律师可以向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3.《全国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二十二条规定,律师在会见期间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要求,不得为当事人违法违规提供帮助。综上所述,律师在会见期间可以为客户提供法律帮助,但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要求,不得为当事人违法违规提供帮助。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律师会见期间,准备好清晰、具体的证据至关重要。律师需要证据来评估案件的强弱,并制定合适的策略。因此,为了使律师更容易理解和分析案件,准备证据至关重要。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的,由对方举证证明其不成立。”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就诉讼标的有争议的事实提出的证据,应当是与所争议的事实有关的、合法的、确实的。”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二条:“律师有权查询、复制案件材料,收集证据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在律师会见期间,准备好以下证据可以帮助律师更好地理解案情:1.相关文件和合同,例如雇佣合同、租赁合同等。2.电子邮件、短信等书面通讯。3.录音、录像、照片等非书面证据。4.法律文件,例如起诉书、判决书等。5.相关人员的证言和声明。总之,准备好详细、具体的证据是律师会见期间非常重要的一步。只有准备好了充分的证据,律师才能更好地为您服务,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需经许可的案件主要包括以下三种:1、危害国家安全犯罪2、恐怖活动犯罪?3、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四十五条 对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羁押或者监视居住的,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应当在将犯罪嫌疑人送交看守所或者送交公安机关执行时书面通知看守所或者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经人民检察院许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 (一)涉嫌贿赂犯罪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犯罪情节恶劣的(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三)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第四十六条 对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提出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应当提出是否许可的意见,在三日以内报检察长决定并答复辩护律师。 人民检察院办理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通知看守所或者执行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和辩护律师,辩护律师可以不经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对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在侦查终结前应当许可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律师会见期间,客户提供的资料或文件需要经过律师的确认。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三条:律师在代理案件中收到的客户提供的材料,应当认真审查,保守客户的秘密,防止泄露,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规定。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律师提供法律服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律师在会见当事人时,应当核实当事人身份,并要求当事人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材料,经核实后,应当及时予以确认。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律师提供法律服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律师应当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和利益,不得泄露当事人的秘密和相关资料。根据以上法律依据,律师会见期间,客户提供的资料或文件需要经过律师的确认,以确保其合法有效性并保护客户的权利和利益。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与律师会见时,您需要提供相关的文件以便律师更好地为您服务。根据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律师需要对客户的隐私和机密信息保密,因此,您可以放心向律师提供必要的文件和信息。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您不应该向律师提供任何虚假信息或者隐瞒重要信息,否则可能会影响到案件的处理。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律师有保守客户隐私和机密信息的义务。2.《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二十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客户的隐私和机密信息,不得泄露客户的秘密。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进行辩护。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有权查阅有关案件材料。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为其代理诉讼,律师在代理诉讼过程中,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案件材料。综上所述,向律师提供必要的文件和信息是为了律师更好地为您服务,但需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和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第2种观点: 律师会见需要授权委托书。律师会见需要手续如下:1.授权委托书;2.律师事务所公函;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4.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户口本或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6.律师执业证。凭上述材料办理会见通知,将会见通知和介绍信交看守所即可会见。是指是律师事务所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部门出具的、证明律师代理人或辩护人真实身份情况的书面函件,起到告知相关办案机关辩护律师身份和委托事实的作用。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亲属委托后,应当在接受委托之日起3日内将有关委托手续告知办案部门,这种备案就属于此种告知的程序。此种函件不需要向看守所提供,但是在办案实务中,某些地方的看守所内还会专门设置一个办案机关(公安局)的备案办公室,可以直接接受律师备案,此时律师可以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委托书和律师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和关系文件给公安机关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律师会见期间,律师事务所应向律师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以确保律师能够依法行使职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事务所需要向律师提供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 相关法律法规:律师应当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因此律师事务所应向律师提供有关法律法规的文件,以便律师参考。2. 当事人委托书:当事人委托律师代理案件,需要提供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应向律师提供相应的委托书,以确认律师是否有权代理当事人。3. 相关案件材料:律师事务所应向律师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起诉书、答辩状、证据材料等,以便律师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和证据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三十三条 律师接受委托,应当向当事人了解有关情况,并参阅有关文件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实施条例》 第十三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文件资料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客户委托书、证据材料、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律师在会见期间可以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指导,帮助其理解涉及的法律法规,包括相关的法律条文、法规、司法解释等。律师还可以为当事人分析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指出案件的证据、法律事实等方面的不足之处,并提出建议和方案。法律依据:1.《律师法》第三条:律师是依法进行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的专业人士。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诉法》第三十七条:当事人有权聘请律师代理诉讼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律师接受委托代理诉讼,应当向当事人说明案件的基本情况、诉讼方案和可能的风险,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征得其同意。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在侦查、审判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有权聘请辩护人进行辩护。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三十一条:保障在侦查、审判、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中的当事人、律师、证人、翻译员、鉴定人、调查人员、检查人员、审查人员等权利,保护他们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总结:律师在会见期间的主要职责是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指导,帮助其理解涉及的法律法规,并提出建议和方案。律师的行为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査机关许可。律师可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决定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时间和次数,要求侦查机关予以安排。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受非法干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是被告人或涉案人员与律师沟通交流的重要环节。在会见期间,被告人或涉案人员可以向律师提出自己对案件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看法,以帮助律师更好地了解案情和为被告人或涉案人员辩护。但是,在向律师提出自己的理解和看法时,被告人或涉案人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遵守法律法规。被告人或涉案人员在向律师提出自己的理解和看法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法律规定。2.客观真实。被告人或涉案人员提出自己的理解和看法要客观真实,不能夸大事实或歪曲真相。3.尊重律师意见。被告人或涉案人员提出自己的理解和看法时,应该尊重律师的意见,不得强行干涉律师的辩护策略。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二条:“律师有权在依法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对当事人提出的法律问题和意见进行解答和发表看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被告人有权保持沉默,不作任何陈述,但是法院有责任告知被告人有权进行辩护,有权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有权提供证据,对控告、起诉的事实和罪名提出异议。”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应当依法查明案件的事实,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正确的判决。”总之,被告人或涉案人员在律师会见期间提出自己的理解和看法,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客观真实,尊重律师意见,以便更好地为自己辩护。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期间,当事人可以向律师咨询与合同法有关的问题。律师会见属于当事人与其律师之间的沟通交流,当事人有权向律师咨询任何法律问题,其中包括与合同法相关的问题。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条:律师是依法执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当事人有权自由选择、委托律师。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条:本法旨在规定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以及因合同违约和其他原因引起的民事关系。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订立、修改、终止合同的自由。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九条: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保证合同目的的实现。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7.《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三条:当事人对合同中的条款约定不明确或者存在争议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诚信原则等因素确定合同的含义。8.《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四条:当事人应当履行预付款的义务,并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交易习惯提供担保或者保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辩护律师持“三证”即可要求在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除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外,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侦查机关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律师在会见期间有义务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和咨询,但在合同纠纷方面,应考虑到自己是否涉及到利益冲突。律师不应利用会见时间处理与自己利益相关的事务。法律依据:1.《律师法》第四条:律师应当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和咨询。2.《律师法》第十八条:律师不得利用执业时间处理自己或者他人的利益事务。3.《合同法》第九十六条:当事人可以依照约定的方式解决合同纠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者诉讼。4.《律师执业规范》第二十三条:律师应当遵守《律师法》、《律师执业规范》等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干扰司法公正。因此,律师在会见期间应当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但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应当考虑利益冲突问题,不得利用执业时间处理自己或他人的利益事务。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律师会见期间,咨询案件中的法律风险是可以的。律师会见期间是受法律保护的,律师有职业道德和法律要求提供保密服务,不能泄露客户的信息。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44条:“律师应该保守客户的秘密,不得泄露客户的机密和个人隐私。”2.《律师执业规则》第26条:“律师应当保守客户的机密,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有关客户的机密信息。”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3条:“刑事诉讼中的律师、译员、鉴定人、证人,应当保守国家秘密,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参与诉讼的人的权利。”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2条:“当事人指定的诉讼代理人应当保守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因此,在律师会见期间,可以向律师咨询案件中的法律风险,律师有义务保守客户的秘密,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有关客户的机密信息。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律师在会见过程中,需遵守法律规定,注意法律风险,以免给自己和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具体包括以下方面:1.保密义务。律师会见期间需要保守客户的秘密信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2.证据收集。律师在会见过程中收集的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违反法律程序。3.合法行为。律师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不能超越职权。4.代理权限。律师代理案件时必须有相关的授权书或委托书,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二条:律师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客户的隐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证据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四条:代理案件应当有授权委托书或者申请书。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在会见客户前需要注意许多法律风险。其中,最重要的是保护客户的利益和遵守职业道德。律师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确保客户信息的保密和避免过度承诺。同时,律师需要注意避免接受不当利益和与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法律依据:1.《律师法》第九条规定:律师应当依法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保守客户的秘密,并遵守职业道德规范。2.《律师执业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律师不得接受不当利益,不得利用职务或者职权谋取不当利益。3.《律师执业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律师应当避免与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确保客户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综上所述,律师在会见客户前需要注意许多法律风险,需要遵循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保护客户利益,确保客户信息的保密和避免与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律师会见期间,律师可以主动向对方律师提出证据方面的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律师可直接通过该方式获取证据。律师在获取证据时必须遵循有关规定,如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律师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有权查询、复制、提取、转移与所服务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可以提出证据为自己的主张证明。”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律师有权查询、复制、提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需要注意的是,律师在获取证据时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并保证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律师事务所见证有一定的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因为双方当事人既然自愿申请见证,而且双方之间的法律行为也业已见证,并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当事人就不得对已见证的事项随意变更、修改或废止,而应自觉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律师应当遵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不得为客户提供虚假证言或故意隐瞒事实,但律师可以协助客户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律师应当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维护法律尊严和公正、公平。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道德规范》第十六条规定:律师应当忠实履行代理职责,不得为当事人提供虚假证言或故意隐瞒事实。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提供证据,律师可以协助当事人收集、整理证据。因此,律师在会见期间可以向客户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并提供合法、真实的证据。但律师需要遵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不得为客户提供虚假证言或隐瞒事实。同时,律师也需要注意保护客户的隐私权和商业机密,不得泄露客户的敏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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