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当事人的规定:会见过程中除应注意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原则以外,还必须注意不要将通讯工具交在押人使用、不要夹带信件、现金、物品等,要特别注意被会见人的精神状态和心理动向。每一次常规的会见之后,承办律师都应对会见获得的当事人(被告人)陈述进行研究,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线索、案情线索要认真分析,该取证的应取证、该申请取证的应及时申请,因为只有“证据”才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利器。会见前的准备工作要做得充分,在前往会见之前应进一步检查委托手续填写是否完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公函领取和填写得是否规范、随同人员(协办人员)是否持有执业律师证或实习律师证、律师助理证、本次会见的重点内容如果较多还应列出提纲。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五十条 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看守所应当在查验其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后,在四十八小时以内安排律师会见到犯罪嫌疑人,同时通知办案部门。 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时,看守所或者监视居住执行机关还应当查验侦查机关的许可决定文书。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律师会见期间,律师不仅会帮助当事人了解案件的情况,还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建议和协助应对对方律师的攻击。然而,律师并不会直接告诉当事人应该如何回应对方律师的攻击,而是通过法律策略和技巧来指导当事人应对。法律依据:1.《律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律师要帮助当事人了解案件的情况,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建议和协助解决法律问题。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律师代理诉讼的权利和义务由当事人委托的方式、范围和期间所确定。总之,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并根据律师的法律建议和协助,运用法律策略和技巧来应对对方律师的攻击。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与律师会见时,您需要提供相关的文件以便律师更好地为您服务。根据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律师需要对客户的隐私和机密信息保密,因此,您可以放心向律师提供必要的文件和信息。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您不应该向律师提供任何虚假信息或者隐瞒重要信息,否则可能会影响到案件的处理。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律师有保守客户隐私和机密信息的义务。2.《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二十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客户的隐私和机密信息,不得泄露客户的秘密。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进行辩护。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有权查阅有关案件材料。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为其代理诉讼,律师在代理诉讼过程中,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案件材料。综上所述,向律师提供必要的文件和信息是为了律师更好地为您服务,但需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和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第2种观点: 有效力,律师见证一般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申请的,因此律师见证对双方当事人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不得对已见证的事项随意变更、修改或废止。除此之外,如果发生纠纷的话,律师见证一定程度上还可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效力。律师见证一般包括主要以下内容:见证事项、见证过程、见证结论、法律依据。找律师写协议书起法律作用吗?找律师写的协议有法律效用。如果要去律师事务所写协议并且想让它有效的话可以要求至少两名执业律师在场见证,亦或是委托律师起草好协议后拿去公证处公证,这样的话这份协议就有法律效力了。 另外,在签署协议的过程中需要注意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协议书在法律上生效。因为协议书的实质也是合同的一种,只要该协议书是经过双方当事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后而订立的,且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及该协议书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的,就是合法有效的协议书,在法律上可以生效。协议书具备以下条件才有法律效力:1、签订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签订协议的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协议生效的核心要件。如果协议的达成是基于欺诈或胁迫等手段,这时候签订的协议就是无效的协议;3、协议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侵犯社会公共利益。这是为了保护社会大众和国家公共的利益。另外,如果法律有其他规定的,协议应当满足法定的程序和形式,才能使协议发生法律效力。综上所述,律师见证下的协议有效。【法律依据】:《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第二条 律师见证是指律师应客户的申请,根据见证律师本人亲身所见,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依法对具体的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一种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期间是涉及到个人法律权益的重要环节,需要特别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在会见期间,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如保守秘密、不得强制讯问等,以及理性对待律师意见和建议。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客户的秘密,不得泄露与客户的律师事务有关的秘密。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有关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被害人,保障他们依法享有的权利。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律师应当客观、公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不得代替当事人做出决策。在律师会见期间,应当保持冷静,不受外界影响,理性对待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并在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尽可能的保护自己的法律权益。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期间,律师和被访问者都有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保护。被访问者应当保护自己的隐私权和知情权,律师则应当保护自己的职业权益和客户的利益。同时,会见场所的安全和秩序也需要保障。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七条:律师在代理当事人的诉讼、非诉讼案件中,有权要求见当事人、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书证、资料等。律师在接受委托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法律事务所的名称、自己的姓名和执业证号,并取得委托书。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对案件有权查阅、抄录、复制卷宗、材料。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二条:会见应当在监狱规定的场所进行,会见时间由监狱制定和调整。会见时应当保障被监管人员的人身安全和隐私权。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5.《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四条: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员,依法可以采取扣留、传唤、询问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扣留、传唤、询问时,应当保障被扣留、传唤、询问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査机关许可。律师可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决定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时间和次数,要求侦查机关予以安排。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受非法干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律师在会见期间享有一定的权利,但需要注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旦律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采取相应的法律途径维护。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五条:律师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文书、资料,有权向他人调查取证,并有权提出意见、建议和辩护。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律师有权会见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查阅案卷、提出申诉和抗辩。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规定》第二十六条: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服刑人员,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司法机关的规定,得到司法机关的支持和协助。综上所述,律师在会见期间有权要求提供证据和资料、调查取证和提出意见、建议和辩护。在此基础上,律师应当在会见过程中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如遭受侵害,可以采取相应的法律途径维护。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律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律师在会见期间不应提供虚假或不实的信息,并应当遵守保密原则。因此,律师不会告诉当事人如何寻找其他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除非该证据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标准。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九条规定:律师应当依法代理当事人的诉讼、非诉讼和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行业职业道德规范》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在代理业务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提供虚假或不实的信息。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当真实、合法、有效。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三条规定:证据是当事人用以证明有关事实的材料或者信息。证据应当真实、合法、有效。因此,律师应当依法代理当事人的事务,并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能提供虚假或不实的信息。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当真实、合法、有效,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标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律师事务所所出具的见证书所承载的只是证明效力,可以证明法律事实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会见律师的过程中,相关证据和材料有助于律师更好地为当事人辩护。但需要注意,律师在处理案件时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不能接受非法证据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条规定:律师应当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四条规定:证据应当与案件有关,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客观存在或者证明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因此,在会见律师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向律师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和材料,例如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但需要注意,提供的证据必须合法、真实、准确,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律师也应该在处理案件时遵守法律规定,不能接受非法证据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当事人需要以下这些材料:1、律师的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2、律师事务所的证明(律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3、刑事辩护委托书(如果是法律援助的,则需要出具法律援助公函);4、委托人(一般是当事人家属)身份证件和亲属关系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査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需经许可的案件主要包括以下三种:1、危害国家安全犯罪2、恐怖活动犯罪?3、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四十五条 对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羁押或者监视居住的,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应当在将犯罪嫌疑人送交看守所或者送交公安机关执行时书面通知看守所或者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经人民检察院许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 (一)涉嫌贿赂犯罪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犯罪情节恶劣的(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三)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第四十六条 对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提出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应当提出是否许可的意见,在三日以内报检察长决定并答复辩护律师。 人民检察院办理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通知看守所或者执行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和辩护律师,辩护律师可以不经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对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在侦查终结前应当许可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可能会不予批准。2.对于部分犯罪无需批准,只是安排时间较长,侦查机关应当在五日内安排会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六条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四十三条 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公安机关不应以侦查过程需要保守秘密作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