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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外籍人士怎么办社保卡呢

2025-01-05 来源:独旅网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中国银行可以办社保卡。如果该银行依法与他人建立劳动关系的,一般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的三十日内,为其劳动者申报社保登记,依法申领社保卡,并每月按时为劳动者缴费。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外国人在中国可以办理医保。 办理程序和国人办理步骤一样,只需提供护照即可。 医保办理程序:1,单位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上级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开户)手续 2,单位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完整并盖章。 3,社保经办机构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及纸质副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外地户口人员在外地办理 社保 卡只能是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之后办理。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柜台,携带 身份证 原件即可。 单位代办社保卡需要员工本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且提供一张白底一寸登记照,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办理材料后,25个工作日取回社保卡发放给员工。 一般进入企业或单位,都会给每位员工办理社保,如果单位给你缴纳了社保,单位会为你一并办理社保卡,当然,个人去银行办理也可以。在此分本地和异地2种。像大学毕业生,进入一家单位,有的档案和户口都一并迁移过来;有的是档案迁过来了,户口还在自己的家里;还有的是2个都未迁过来。 本地户口的只需要身份证,户口不在本地的,就近去一家照相馆,可以出具相片回执单,只要说是办理社保就可以了,15元/份,当即取加5元,不急的话,没必要,第二天再取回。 以工商银行为例,周六下午4点之前还是正常上班的,周末银行不工作。带着个人身份证和办理社保的相片回执单,填写办理业务单和社保卡办理申请单,都有模板的,不会填或不懂得可以问大堂经理及相关工作人员。 一个月之后就可以去办理点取回来,到时候也会有手机短信通知,让你去银行取回社保卡,取卡的时候,工作人员要求你设置2个密码,一个是你的 医保卡 密码,就是你去药店买药刷卡,或医院报销需输入密码,里面是有钱的。另一个密码就相当于银行卡,可以存取钱,里面含有 养老金 退休金 的。 在平常的时候注意保管和使用,如果忘记密码或输入错误密码被锁时,就需要带着本人身份证去银行重置密码。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办理条件法定工作年龄内(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在北京地区未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从未缴纳过社会保险,包括四险、医疗);已办理就业登记证与居留证。2、办理材料(1)参保人护照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2)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留学人员)、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上述材料五选一提供一项复印件即可(一式一份加盖公章);(3)外国人居留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4)如参保人持有《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居住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则(2)、(3)项可不用提供;(5)协议国出具参保证明(具有与中国签订社会保险双边或多边协议的国家国籍的外国人提供);(6)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7)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8)企业版子系统(五险合一软件)报盘文件。注意:朝阳、东城、丰台需约号办理; 西城、海淀、石景山不需约号办理3、办理步骤通过企业版子系统(五险合一)版软件报盘操作办理增员。 之后携带以上资料到所在地区社保局进行增员审批。现场办理增员审批通过后,当场领取参保人员的临时社保卡(加盖社保中心钢印)。在办理新参统业务三个月后,新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将由社保中心通过快递的方式发放到单位。用人单位可于办理新参统业务三个月后,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于每月25-30日期间到北京银行指定网点为参保人员领取医保存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办理条件法定工作年龄内(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在北京地区未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从未缴纳过社会保险,包括四险、医疗);已办理就业登记证与居留证。2、办理材料(1)参保人护照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2)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留学人员)、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上述材料五选一提供一项复印件即可(一式一份加盖公章);(3)外国人居留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4)如参保人持有《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居住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则(2)、(3)项可不用提供;(5)协议国出具参保证明(具有与中国签订社会保险双边或多边协议的国家国籍的外国人提供);(6)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7)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8)企业版子系统(五险合一软件)报盘文件。注意:朝阳、东城、丰台需约号办理; 西城、海淀、石景山不需约号办理3、办理步骤通过企业版子系统(五险合一)版软件报盘操作办理增员。 之后携带以上资料到所在地区社保局进行增员审批。现场办理增员审批通过后,当场领取参保人员的临时社保卡(加盖社保中心钢印)。在办理新参统业务三个月后,新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将由社保中心通过快递的方式发放到单位。用人单位可于办理新参统业务三个月后,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于每月25-30日期间到北京银行指定网点为参保人员领取医保存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3种观点: 法律解析:1、办理条件法定工作年龄内(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在北京地区未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从未缴纳过社会保险,包括四险、医疗);已办理就业登记证与居留证。2、办理材料(1)参保人护照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2)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留学人员)、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上述材料五选一提供一项复印件即可(一式一份加盖公章);(3)外国人居留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加盖公章);(4)如参保人持有《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居住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则(2)、(3)项可不用提供;(5)协议国出具参保证明(具有与中国签订社会保险双边或多边协议的国家国籍的外国人提供);(6)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7)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8)企业版子系统(五险合一软件)报盘文件。注意:朝阳、东城、丰台需约号办理; 西城、海淀、石景山不需约号办理3、办理步骤通过企业版子系统(五险合一)版软件报盘操作办理增员。 之后携带以上资料到所在地区社保局进行增员审批。现场办理增员审批通过后,当场领取参保人员的临时社保卡(加盖社保中心钢印)。在办理新参统业务三个月后,新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将由社保中心通过快递的方式发放到单位。用人单位可于办理新参统业务三个月后,携带《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于每月25-30日期间到北京银行指定网点为参保人员领取医保存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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