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当事人不承认口头利息可以举证证明确实约定了利息。例如可以提供聊天记录、证人证言、转账记录等证据。但证据必须是依法收集的,并且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3种观点: 口头利息的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法律规定合同的形式分为书面、口头或其他法定形式等。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分别有:口头利息的约定符合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一、合同期间的承诺是否有效合同履约的承诺符合法定有效条件是有效的。法定有效条件分别有:作出承诺的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作出承诺的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作出承诺符合法律规定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作出承诺的期限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法律规定的其他有效条件等。二、手写的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手写的保证书(按手印)满足以下条件就是有效的:手写保证书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手写保证书的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手写保证书的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口头或其他法定形式。三、民法典中口头赠与是否有效《民法典》中口头赠与满足法定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口头形式并不影响合同效力。法定有效条件分别有: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口头赠与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1种观点: 对方不承认口头利息的,当事人可以提供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证据来证明约定过利息。如果当事人能依法收集到相关证据的,可以直接要求对方支付利息;或者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支持其要求对方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2种观点: 当事人不承认口头利息可以举证证明确实约定了利息。例如可以提供聊天记录、证人证言、转账记录等证据。但证据必须是依法收集的,并且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1种观点: 对方不承认口头利息的,当事人可以提供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证据来证明约定过利息。如果当事人能依法收集到相关证据的,可以直接要求对方支付利息;或者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支持其要求对方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2种观点: 口头利息的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法律规定合同的形式分为书面、口头或其他法定形式等。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分别有:口头利息的约定符合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一、合同期间的承诺是否有效合同履约的承诺符合法定有效条件是有效的。法定有效条件分别有:作出承诺的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作出承诺的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作出承诺符合法律规定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作出承诺的期限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法律规定的其他有效条件等。二、手写的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手写的保证书(按手印)满足以下条件就是有效的:手写保证书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手写保证书的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手写保证书的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口头或其他法定形式。三、民法典中口头赠与是否有效《民法典》中口头赠与满足法定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口头形式并不影响合同效力。法定有效条件分别有: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口头赠与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3种观点: 口头利息不被承认的,贷款人可以依法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约定了利息,例如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符合法定证据类型的证据。如果借款人拒不承认的,贷款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维权。一、如何证明欠条是高利贷?高利贷是指还款利率超出法律规定的借贷行为,如果欠条载明还款利率或者还款利息超过法律规定的,就能证明是高利贷。高利贷利息在24%以内予以支持,24-36%之间属于自然债务,36%以上不予支持。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高利贷方面解决办法如下:1、如果自身有能力还的,可以尽快把钱还了,也可以向身边可以信赖的人借,比如:亲戚,同事等等。2、如果签了借据,自身没能力偿还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借款的本金受法律保护,只要还清本金的利息(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以内),超过部分属于不当得利应该返还。(法院会强制执行)在一般的借贷关系中,借款合同明确约定还款期限时,借款人未按约定偿还借款的有两种情况:一是迟延还款,即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时未还款。借款人过期未还借款,势必影响到贷款人的资金周转,损害贷款人的利益,因此,借款人迟延还款的,应负违约责任。另外,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借款的,贷款人依法享有要求保证人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或对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二是提前还款,即借款人在约定的偿还借款期限届满前偿还借款。当事人对提前还款有约定的,按约定履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提前还款条款的,如提前还款不损害当事人利益,可不经贷款人同意而提前还款,利息按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如提前还款损害贷款人利益的,贷款人有权拒绝借款人提前还款要求。二、欠钱有电话录音可以起诉吗欠钱有电话录音可以起诉。只要录音有效且能证明欠款事实,则可以做为欠债的证据向法院起诉。如果只有通话录音是孤证,必须要有其他证据佐证才行,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欠钱不还的人处理方式如下:1、出具借条时,要求对方写明出借人姓名,借款金额(最好有大小写),借款人签名按印(最好附有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日期,如果是付利息的借款注明利息计算方式及还款期限,还可增加约定违约责任;2、如果无借条等证明借款事实发生,借款人又否认的情况下,出借人要找见证人或知情人出面协调或出庭作证,证明借款事实的发生,也可以在和对方接触时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证明借款事实;3、如果遇到借款人不知所踪,下落不明,应及时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法院受理后可以通过公告等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然如对方仍下落不明,无可供执行财产,判决将得不到立即执行。因此,要及时起诉,胜诉后再行收集对方的财产线索,配合法院强制执行。三、民间借贷起诉状如何写,写作有什么要求借款合同纠纷起诉时应提交诉状,名称可以是民事起诉状或者民事诉讼状。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等基本情况。(2)案由:借款合同纠纷。包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同业拆借纠纷、企业借贷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3)诉讼请求:贷款人提起诉讼的: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返还借款的,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借款人返还借款并支付逾期利息。担保人提供担保的,请求判令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借款提供后,发现借款人提供虚假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借款人返还借款并支付逾期利息;其他。借款人提起诉讼的:贷款人未按约定期限提供贷款,给借款人造成损失的,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贷款人提供贷款并赔偿损失;贷款人违约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借款或擅自解除合同的,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贷款人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其他。(4)事实和理由:写明原、被告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的时间及约定内容。担保合同的时间及约定内容。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变更、解除或者履行的实际情况。被告未合格履行义务的事实,依法要求被告承担相应责任。(5)写明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的名称、件数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身份证号和住址。(6)写明起诉状致送的人民法院名称,原告在具状人处签名,并注明起诉时间。
第1种观点: 对方不承认口头利息的,当事人可以提供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证据来证明约定过利息。如果当事人能依法收集到相关证据的,可以直接要求对方支付利息;或者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支持其要求对方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2种观点: 口头利息的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法律规定合同的形式分为书面、口头或其他法定形式等。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分别有:口头利息的约定符合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一、合同期间的承诺是否有效合同履约的承诺符合法定有效条件是有效的。法定有效条件分别有:作出承诺的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作出承诺的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作出承诺符合法律规定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作出承诺的期限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法律规定的其他有效条件等。二、手写的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手写的保证书(按手印)满足以下条件就是有效的:手写保证书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手写保证书的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手写保证书的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口头或其他法定形式。三、民法典中口头赠与是否有效《民法典》中口头赠与满足法定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口头形式并不影响合同效力。法定有效条件分别有: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口头赠与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3种观点: 口头利息不被承认的,贷款人可以依法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约定了利息,例如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符合法定证据类型的证据。如果借款人拒不承认的,贷款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维权。【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第1种观点: 对方不承认口头利息的,当事人可以提供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证据来证明约定过利息。如果当事人能依法收集到相关证据的,可以直接要求对方支付利息;或者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支持其要求对方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2种观点: 口头利息的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法律规定合同的形式分为书面、口头或其他法定形式等。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分别有:口头利息的约定符合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一、合同期间的承诺是否有效合同履约的承诺符合法定有效条件是有效的。法定有效条件分别有:作出承诺的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作出承诺的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作出承诺符合法律规定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作出承诺的期限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法律规定的其他有效条件等。二、手写的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手写的保证书(按手印)满足以下条件就是有效的:手写保证书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手写保证书的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手写保证书的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口头或其他法定形式。三、民法典中口头赠与是否有效《民法典》中口头赠与满足法定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口头形式并不影响合同效力。法定有效条件分别有: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口头赠与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3种观点: 口头利息不被承认的,贷款人可以依法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约定了利息,例如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符合法定证据类型的证据。如果借款人拒不承认的,贷款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维权。【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第1种观点: 当事人不承认口头利息可以举证证明确实约定了利息。例如可以提供聊天记录、证人证言、转账记录等证据。但证据必须是依法收集的,并且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2种观点: 对方不承认口头利息的,当事人可以提供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证据来证明约定过利息。如果当事人能依法收集到相关证据的,可以直接要求对方支付利息;或者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支持其要求对方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一、我借1000块钱没钱还怎么办?当事人借款1000现在没钱还的,可以与对方协商分期或者延期偿还;如果对方同意的,可以按双方约定的方式来还;如果对方不同意的,则当事人需要积极筹集资金还款;如果逾期还款的,需要向对方支付逾期利息,并且对方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维权。二、收到假的律师函可以起诉吗可以立案,律师函是对方催缴的凭证。如果借款不还的话,对方可能通过法律手段起诉要求你还款,但法院支持的利息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其标准的法律并不支持,因此,如果双方约定的利息标准超过此标准的并不会得到法律保护。如果法院判决你没有履行被申请强制执行而不还款,会被列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冻结银行卡,甚至查封拍卖房屋和车辆,但不排除对方用非当手段来催缴欠费,催收机构发假的律师函是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当事人收到假律师函后,可以不理会。如果产生争议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三、民间借贷纠纷应该遵循的原则有哪些1、在民间借贷关系中,仅仅起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2、出借人明知对方是为了从事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制裁。3、以借款人的名义出的借条借据代其借款的行为人,发生争议时,行为人不能证明,借款人又不承认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4、国家有关机关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借据,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来支持自己的观念。5、群众之间有期限的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付逾期利息时,可以参照银行的同种类贷款的利率计算利息。6、民间借贷中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超出限制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受国家法律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而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理此问题。7、借贷双方在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而不能证明的情况下,可以参照银行同种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8、出借人不得将利息算入本金中谋取高额利息,在很多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再次计算利息的,借款人只返还本金。9、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对借款人有可能转移、变卖相关财产的,国家有关机关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依法查封、冻结、扣押财产等保护措施,尽可能减少对当事人的伤害,避免造成财产的损失。
第3种观点: 利息是需要双方书面约定的,要在合同中有所体现,若没有书面利息条款,一般认定为没有约定。如果是民间借贷,约定了口头利息视为无息借贷。一、如何防范民间借贷的风险?防范民间借贷风险的方法如下:1、为了保证借贷用途的合法性,建议在借条中明确说明借款的合法用途,避免借款人或共同债务承担人事后以借款非法用途为责任逃避;2、可要求借款人出具书面借据,并要求借款人亲自书写、签字、盖章、核实身份,避免他人代写、冒用他人名义书写;3、防范贷款利息的风险,如果借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民间借贷利息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约定的利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4、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债权人的风险,借款人在借款时最好提供人和物作担保;5、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委托律师出具催款律师函,形成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证据,重新计算两年诉讼时效,确保诉讼时效失去法律保护。二、没约定利息的借贷合同有效吗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借贷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对借款没有约定利息或者利息约定不明确的,就可以视为不需要债务人支付利息。所以没有约定利息的借贷合同也是有效的。债权人没有约定利息的,就无权要求债务人去支付借款利息。但是债务人超期偿还借款的,债权人是有权要求债务人支付逾期利息的。【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5条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