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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怎么办理

2024-12-13 来源:独旅网
第1种观点: 一、泰安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需要多久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二、泰安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材料医疗机构科室设置情况、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及有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卫生技术人员名录及其有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可不提供);房产证明或使用证明,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三、泰安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公布,666号修订)第十三条国家统一规划的医疗机构的设置,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第2种观点: 一、泰安市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什么时间办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泰安市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受理条件本级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申请变更;符合区域规划;第二或更多执业地点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等情况需要注销某个执业地点的。三、泰安市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办理材料1、《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申请书》;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及副本原件;3、整体迁建或新址为新建、改建的,按照注册登记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医疗机构向登记机关所辖区域外迁建或新建的,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向迁(新)建地管辖登记机关申请设置审批;4、合并、兼并其他医疗机构的需提供拟合并、兼并医疗机构注销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有关材料;拟合并、兼并医疗机构与申请变更医疗机构为同一登记机关的,一并提交《医疗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5、注销执业地点的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第3种观点: 一、泰安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条件是什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一)不符合《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二)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三)医疗机构用房不能满足诊疗服务功能;(四)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公共设施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五)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不符合要求;(六)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不合格;(七)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自1994年9月1日起施行,2016年2月6日修改)第十六条要求,相应实施条件为:(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泰安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的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第1种观点: 一、菏泽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收费吗没有费用要求。二、菏泽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法律依据节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六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第2种观点: 一、聊城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怎么办理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对受理、现场检查的审查内容和审评过程进行初审,形成初审审查意见审定,作出许可决定二、聊城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办理条件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三、聊城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办理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第二十二条:“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

第3种观点: 一、菏泽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需要多久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二、菏泽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1、《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57号)医疗机构应当于校验期满前3个月向省卫生计生委申请校验,并提交下列材料(以下称校验申请材料):(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3)各年度工作总结;(4)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等执业登记项目以及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科室和大型医用设备变更情况;(5)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6)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7)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8)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第十二条医疗机构校验审查包括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查两部分。现场审查由省卫生计生委组织有关专家或者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进行现场审查:(1)2个校验期内未曾进行现场审查的;(2)医疗机构在执业登记后首次校验的;(3)暂缓校验后再次校验的;(4)省卫生计生委规定的其他情形包括:①卫生技术人员、诊疗科目、大型医疗设备等执业登记项目以及房屋变更较大;②发生重大医疗事故;③医疗机构发生不良执业行为积分超过规定分值时,省卫生计生委依法提前对其进行校验。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1种观点: 一、日照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流程怎么走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对受理、现场检查的审查内容和审评过程进行初审,形成初审审查意见审定,作出许可决定二、日照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办理条件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三、日照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办理依据节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第二十二条:“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

第2种观点: 一、临沂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条件是什么医疗机构应当于校验期满前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校验。二、临沂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办理材料1.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3.诊疗科目、床位(牙椅)执业登记项目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花名册)、业务科室和大型医用设备变更情况4.各年度工作总结5.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6.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7.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二、临沂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设定依据1、【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二十二条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3、【规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8月29日卫生部令第35号,2017年2月21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2号修改,2017年4月1日起实施)第三十五条床位在一百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的校验期为三年;其他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一年。医疗机构应当于校验期满前三个月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校验手续。输校验应当交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提交下列文件:(一)《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3种观点: 一、日照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收费吗不收费。二、日照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办理条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需要校验的三、日照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办理材料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3.各年度工作总结4.诊疗科目、床位(牙椅)执业登记项目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花名册)、业务科室和大型医用设备变更情况5.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6.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7.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四、日照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办理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二十二条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规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8月29日卫生部令第35号,2017年2月21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2号修改,2017年4月1日起实施)第三十五条床位在一百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的校验期为三年;其他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一年。医疗机构应当于校验期满前三个月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校验手续。输校验应当交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提交下列文件:(一)《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1种观点: 一、东营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收费吗东营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不收费。二、东营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1、《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57号)医疗机构应当于校验期满前3个月向省卫生计生委申请校验,并提交下列材料(以下称校验申请材料):(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3)各年度工作总结;(4)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等执业登记项目以及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科室和大型医用设备变更情况;(5)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6)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7)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8)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第十二条医疗机构校验审查包括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查两部分。现场审查由省卫生计生委组织有关专家或者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进行现场审查:(1)2个校验期内未曾进行现场审查的;(2)医疗机构在执业登记后首次校验的;(3)暂缓校验后再次校验的;(4)省卫生计生委规定的其他情形包括:①卫生技术人员、诊疗科目、大型医疗设备等执业登记项目以及房屋变更较大;②发生重大医疗事故;③医疗机构发生不良执业行为积分超过规定分值时,省卫生计生委依法提前对其进行校验。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2种观点: 一、鞍山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需要多久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二、鞍山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材料医疗机构科室设置情况、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及有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卫生技术人员名录及其有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可不提供);房产证明或使用证明,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三、鞍山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公布,666号修订)第十三条国家统一规划的医疗机构的设置,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第3种观点: 一、菏泽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需要多久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二、菏泽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1、《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57号)医疗机构应当于校验期满前3个月向省卫生计生委申请校验,并提交下列材料(以下称校验申请材料):(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3)各年度工作总结;(4)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等执业登记项目以及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科室和大型医用设备变更情况;(5)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6)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7)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8)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第十二条医疗机构校验审查包括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查两部分。现场审查由省卫生计生委组织有关专家或者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进行现场审查:(1)2个校验期内未曾进行现场审查的;(2)医疗机构在执业登记后首次校验的;(3)暂缓校验后再次校验的;(4)省卫生计生委规定的其他情形包括:①卫生技术人员、诊疗科目、大型医疗设备等执业登记项目以及房屋变更较大;②发生重大医疗事故;③医疗机构发生不良执业行为积分超过规定分值时,省卫生计生委依法提前对其进行校验。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1种观点: 一、威海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需要什么资料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诊疗科目、床位(牙椅)执业登记项目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花名册)、业务科室和大型医用设备变更情况各年度工作总结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二、威海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法律依据节选1、【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二十二条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3、【规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8月29日卫生部令第35号,2017年2月21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2号修改,2017年4月1日起实施)第三十五条床位在一百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的校验期为三年;其他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一年。医疗机构应当于校验期满前三个月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校验手续。输校验应当交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提交下列文件:(一)《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3、【规范性文件】《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卫医政发〔2009〕57号)第四条卫生部主管全国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其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校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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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种观点: 一、威海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怎么办理1.申请人提出申请材料2.受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3.审查,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4.决定,由负责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威海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办理条件(一)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校验期满前3个月三、威海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办理材料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2、诊疗科目、床位(牙椅)执业登记项目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花名册)、业务科室和大型医用设备变更情况3、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4、各年度工作总结5、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7、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四、威海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办理依据【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二十二条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

第1种观点: 一、临沂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怎么办理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执业医师注册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二、临沂市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第一款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登记机关在受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后,应当按照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时限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核实,并对有关执业人员进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第2种观点: 一、淄博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需要什么资料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3.各年度工作总结4.诊疗科目、床位(牙椅)执业登记项目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花名册)、业务科室和大型医用设备变更情况5.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6.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7.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二、淄博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办理条件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三、淄博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办理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第二十二条:“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

第3种观点: 一、临沂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流程怎么走1.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2.审查,对受理、现场检查的审查内容和审评过程进行初审,形成初审审查意见;3.审定,作出许可决定。二、临沂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办理条件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三、临沂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办理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第二十二条:“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

第1种观点: 一、威海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怎么办理1.申请人提出申请材料2.受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3.审查,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4.决定,由负责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威海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办理条件(一)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校验期满前3个月三、威海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办理材料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2、诊疗科目、床位(牙椅)执业登记项目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花名册)、业务科室和大型医用设备变更情况3、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4、各年度工作总结5、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7、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四、威海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办理依据【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二十二条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

第2种观点: 一、烟台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需要什么资料1、医疗机构房屋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2、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3、医疗机构各项规章制度4、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5、如按照要求需进行消防审批的,需提交消防安全合格文件(如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6、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无需提供)7、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先内部核查,共享)复印件8、营业执照(仅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先内部核查,共享)9、资产评估报告二、烟台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的办理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必须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二)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三)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四)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五)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六)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七)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3种观点: 一、威海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需要什么资料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诊疗科目、床位(牙椅)执业登记项目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花名册)、业务科室和大型医用设备变更情况各年度工作总结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二、威海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法律依据节选1、【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二十二条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3、【规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8月29日卫生部令第35号,2017年2月21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2号修改,2017年4月1日起实施)第三十五条床位在一百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的校验期为三年;其他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一年。医疗机构应当于校验期满前三个月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校验手续。输校验应当交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提交下列文件:(一)《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3、【规范性文件】《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卫医政发〔2009〕57号)第四条卫生部主管全国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其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校验工作。

第1种观点: 一、临沂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条件是什么医疗机构应当于校验期满前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校验。二、临沂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办理材料1.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3.诊疗科目、床位(牙椅)执业登记项目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花名册)、业务科室和大型医用设备变更情况4.各年度工作总结5.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6.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7.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二、临沂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设定依据1、【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二十二条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3、【规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8月29日卫生部令第35号,2017年2月21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2号修改,2017年4月1日起实施)第三十五条床位在一百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的校验期为三年;其他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一年。医疗机构应当于校验期满前三个月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校验手续。输校验应当交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提交下列文件:(一)《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2种观点: 一、菏泽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需要什么资料1、医疗机构申请校验登记注册书;2、医院申请(红头文件);3、医疗机构上个校验周期的自查报告(红头文件),包括医疗机构管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执业人员聘用、业务开展情况及按核定的经营性质执业的运营情况;4、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名册;5、医疗质量相关管理制度;6、执业登记项目变更及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情况;7、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8、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9、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10、污水、污物处置情况说明;11、供应室处置能力的情况说明;1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3、《放射诊疗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14、申请办理医疗机构校验承诺书(承诺提交材料及相关情况真实性);1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满者,还应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换领新证申请。二、菏泽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窗口服务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予以受理,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不符合法定的受理条件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补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部门在30个工作日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是否齐全或符合要求。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取证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3种观点: 一、临沂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需要多久30个工作日。二、临沂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窗口服务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予以受理,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不符合法定的受理条件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补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部门在30个工作日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是否齐全或符合要求。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取证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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