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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2024-12-13 来源:独旅网
第1种观点: 一、济南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需要什么资料1.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3.诊疗科目、床位(牙椅)执业登记项目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花名册)、业务科室和大型医用设备变更情况4.各年度工作总结5.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6.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7.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二、济南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设定依据1、【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二十二条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3、【规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8月29日卫生部令第35号,2017年2月21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2号修改,2017年4月1日起实施)第三十五条床位在一百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的校验期为三年;其他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一年。医疗机构应当于校验期满前三个月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校验手续。输校验应当交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提交下列文件:(一)《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2种观点: 一、威海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需要多久20工作日。二、威海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办理条件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三、威海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办理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第二十二条:“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

第3种观点: 一、济宁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什么时间办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二、济宁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办理条件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三、济宁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办理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第二十二条:“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四、济宁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办理流程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对受理、现场检查的审查内容和审评过程进行初审,形成初审审查意见审定,作出许可决定。

第1种观点: 一、济南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怎么办理1.受理,形式审查2.审查,技术审查或组织专家现场审核3.审批决定,审批4.办结,制作许可证件或许可文书二、济南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的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必须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二)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三)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四)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五)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六)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七)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申请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和卫生站登记的,还应当提交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卫生技术人员名录及其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三、济南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办理材料(一)《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者《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二)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三)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四)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五)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六)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第2种观点: 一、济南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流程怎么走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审批办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2、受理:行政审批办进行审核3、批准:经市卫生健康委员行政审批办批准作出批准决定加盖行政审批印章4、不批准作出不予批准决定说明理由,告知复议和诉讼权利5、申请人对行政机构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出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应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二、济南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设定依据【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规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8月29日卫生部令第35号,2017年2月21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2号修改,2017年4月1日起实施)第三十条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注册资金(资本)、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的,必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二)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三)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3种观点: 一、济南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怎么办理1、受理:(1个工作日)2、审查:(3个工作日)3、特殊环节(现场踏勘或专家评审)(15个工作日)4、决定(含办结):(3个工作日)二、济南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材料是什么1.公章;2.非法人来办理需提供委托书;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医疗机构申请注销登记注册书》;4.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济南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条件是什么1、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1年的,视为歇业。”。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因分立或者合并而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分立或者合并而新设置的医疗机构应当申请设置许可证和执业登记;因合并而终止的医疗机构应当申请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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