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由是否有理有据是请示事项能否得到上级机关批准的关键
2024-08-06
来源:独旅网
缘由是否有理有据是请示事项能否得到上级机关批准的关键对。
请示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必须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的行文;
2、请示的问题必须是自己无权作出决定和处理的;
3、必须是为了向上级请求批准。
根据请示的不同内容和写作意图分为三类:
1、请求指示的请示。此类请示一般是政策性请示,是下级机关需要上级机关对原有政策规定作出明确解释,对变通处理的问题作出审查认定,对如何处理突发事件或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明确指示等请示;
2、请求批准的请示。此类请示是下级机关针对某些具体事宜向上级机关请求批准的请示,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某些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
3、请求批转的请示。下级机关就某一涉及面广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和办法,需各有关方面协同办理,但按规定又不能指令平级机关或不相隶属部门办理,需上级机关审定后批转执行,这样的请示就属此类。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第七条
接受双重领导的单位党组织,应当根据事项性质和内容向负有主要领导职责的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同时抄送另一个上级党组织。特殊情况下,可以不抄送另一个上级党组织。
第八条
接受归口领导、管理的单位党组织,必须服从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的领导,向其请示报告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归口领导、管理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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