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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与子女分家后,子女意外死亡,父母是否亨有继承权

2024-08-27 来源:独旅网

法律分析:
要交钱,父母房子过户给子女按正常制度收费,主要三大税费:营业税,个税,契税以及工本费等一些杂税。
(一)若是子女以后不卖的话,一般走分家析产的程序,写一份分家协议书(或到房管部门要一份),让所有家人签字同意析产到儿女名下,只需交纳手续费(每平6元和工本费80元)。但以后出售时需要交纳20%所得税。(二)若儿女以后卖的话,建议现在走买卖过户程序,父母是卖方,子女是买方,费用如下:要根据评估价格、是否首次购房、房子是否唯一房子后对号交纳:
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3、契税评估额初次90平内1%、90平~140平内1.5%,超过140平或非首次3%,买方缴纳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满五年唯一住房减免5、交易费6/平方,双方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7、营业税5.6%卖方缴纳,普通住房满五年可减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条 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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