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南京市扫雪防冻工作应急预案》、《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的总体要求,为及时清除积雪,最大限度地减轻雨雪造成的损失,确保道路畅通,车辆行人安全,维持社会稳定,结合我街道主次干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扫雪防冻工作应急处置预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树立防大雪,抗大灾的防范意识,按照条块联动、属地管理,条抓块保、以块为主的原则,以行业为主线,组织安排,督促检查。动员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市民及社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以扫雪为重点的防冻救灾工作。进一步落实扫雪防冻工作责任制,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顾全大局,团结一致,克服困难,切实把扫雪防冻中的各项保障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二、组织机构
1、扫雪防冻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应急分队
队长:
副队长:
队员:
三、具体要求
1、Ⅲ级,中雪(黄色预警)。12小时降水量达到1.0毫米以上,或24小时降水量达到3.0毫米以上,街道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全体人员通讯畅通;当接到雪情预警信息后,扫雪防冻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启动方案。街道全面动员组织清雪,责任分到路段,全面实施撒盐化雪,组织机械和突击队扫雪;动员各大小单位、居民群众参与扫雪防冻工作,易滑路段要采取防滑措施,做到自扫门前雪。
2、Ⅱ级,大雪(橙色预警)。12小时降水量达到3.0毫米以上,或24小时降水量达到6.0毫米以上,在应对Ⅲ级中雪的基础上,街道启动不少于30人应急队伍,按照责任要求在24小时内完成各自责任段的扫雪除冰工作,保障雨雪天道路通行条件;以“保民生、保供应、保交通”总体要求,街道提前做好协调食品、蔬菜、水、电、气等民生需要的物资保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活资料的供应。
3、Ⅰ级,暴雪(红色预警)。12小时降水量达到6.0毫米以上,或24小时降水量达到10.0毫米以上,在应对Ⅱ级中雪的基础上,街道全面启动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支援地方应急方案,调动一切资源,将兵力和机械对口支援各重要节点和道路,街道对辖区范围进行排查,消除因积雪造成的安全隐患,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发生灾害后,街道根据区指挥部统一领导,开展抢险救灾行动。
四、组织分工
要全面落实辖区内主次干道、重点路段、街巷、广场的积雪清除,确保街巷、居民小区、农贸市场的扫雪任务完成,确保无房屋被积雪压倒及伤人事故发生。驻区各单位(施工各工地)必须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扫雪工作,20人以上单位都要相应成立清扫积雪领导小组,按照上级的有关精神要求积极做好清扫积雪的各项准备工作,重点做好扫雪物质准备和人员分工,熟悉本单位扫雪路程范围,假日照此方案执行。
五、明确职责
1、雪情就是命令,要切实加强值班制度,街道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全体人员通讯畅通;时刻准备不少于30人的扫雪应急队伍。在遇到雪情和危情时,值班人员要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并立即组织力量及时清扫积雪,清除危情并及时报告。
2、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与沿街单位、店家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动员沿街单位和店家提前准备好扫雪工具,一般小店要准备一套(一把大扫把、一把铁锤)工具,20人以上的单位、店家要准备10套以上扫雪工具,要求沿街单位和店家按照环境卫生责任制的要求,及时清除责任区内的积雪。未履行扫雪责任的单位和经营户,按照《江苏省市容环境责任制》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同时,对其中的经营性单位,由城管科报工商部门要求责令停业整顿。
3、在扫雪期间,指挥部组织检查,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造成严重后果及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主要领导或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全街道范围通报;对因责任原因造成重大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的,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思想重视,落实组织,克服一切麻痹思想,从思想上做好防冻抢险的一切准备。
2、明确分工,各尽其职,抓好落实。
3、确保人员在岗、在位,通讯畅通,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向街道扫雪指挥部请假。
4、加强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将值班情况向区扫雪指挥部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