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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教学质量评价方案范文 篇5

2024-07-18 来源:独旅网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高中教育教学水平,推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协调、持续发展。经研究,制定本评价方案。

  一、评价对象及评价方法

  (一)评价对象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普通高中教育联盟、中学教育集团、全市高中阶段教师、高中学科中心组成员(含教研员)。

  (二)评价原则

  坚持科学有效,实行综合评价,包括过程性评价、增值性评价、结果性评价和奖励性评价相结合。

  (三)分类评价

  分为省一级达标校、其他普通高中校、民办普通高中校等三个类别。

  (四)评价内容

  1.过程性评价(总分25分)

  以高中三年市综合质量监测情况(占5分)、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占5分)、校本作业推进情况(占5分)、学科实验开出率(占5分)、学校阅读工作推进情况(占5分)等项目为主要依据进行过程性评价得分。普通高中教育联盟体正常开展“五个一”活动、中学教育集团“五个统一”落实情况。

  注:20xx年起学校科技创新教育推进情况将列入过程性评价。

  2.增值性评价(总分60分)

  以高中毕业生三年前的中考情况为参照依据,双一流高校上线比例进步情况(占5分)、特殊类型上线比例进步情况(占15分)、本科上线比例进步情况(10分)、艺体生本科上线比例进步情况(5分)、中高考总分平均分进步情况(占15分)、文科、理科学生总分在同类学校后30%学生人数占比进步情况(占10分)、

  3.结果性评价(总分15分)

  以高考情况为参照依据,各学科平均分在同类学校对比情况(占10分),学生三年保留率(占5分)等项目进行评价得分。

  4.奖励性评价(总分10分)

  (1)竞赛类奖励;

  (2)获得许阿琼奖学金类奖励;

  (3)普通高中教育联盟和中学教育集团类奖励;

  (4)考上清华北大的学生培养校奖励。

  评价指标说明

  1.高中三年市综合质量监测情况

  按各校高中三年市质量监测成绩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的综合得分情况,在同类学校中,按同类学校总数的线性比例得分,满分5分,最低1分。

  2.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及校本作业推进情况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中学教学常规管理若干工作的通知》(莆教中〔20xx〕56号)要求规范办学,科学制定教学计划,有序开展集体备课,有效组织课堂教学管理与评价,定期规划组织教学常规检查并及时反馈,全部符合要求的得5分。如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抽查或教育督导中,发现存在不规范办学行为的,每通报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按照《关于推进中小学校本作业工作的通知》(莆教综〔20xx〕85号)要求扎实推进校本作业工作,按学科分模块建设校本作业资源库,学校申报后,经核查校本作业工作开展符合要求的得5分。

  3.学科实验开出率情况

  以全市教育装备与自动化管理平台数据为准,根据学科实验开展情况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类,分别得5分、4分、3分、1分。

  4.学校阅读工作推进情况

  根据学校图书配置情况,学校阅读方案制定及其实施情况,学校氛围营造情况,学校阅读课程开设及阅读活动组织情况,同时结合图书馆借阅平台中的借阅流通情况和使用活跃度情况等综合统计排名先后顺序,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类,分别得5分、4分、3分、1分。若学校被评为“书香校园样本校”,则该校在“学校阅读工作推进情况”项目中得5分。

  5.双一流上线比例进步情况(双一流即为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学校三年前招收全市中考双一流生源学生数占当年度全市中考双一流生源人数比例,与该校高考实际上双一流人数占全市上双一流人数比例的对比情况,按其进步情况顺序得分。

  6.特殊类型上线比例进步情况

  学校三年前招收全市中考特殊类型生源学生数占当年度全市中考特殊类型生源人数比例,与该校高考实际上特殊类型线人数占全市上特殊类型上线人数比例的对比情况,按其进步情况顺序得分。

  7.本科上线比例进步情况

  学校三年前招收全市中考本科生源学生数占当年度全市中考本科生源人数比例,与该校高考实际上本科线人数占全市上本科数比例的对比情况,按其进步情况顺序得分。

  8.体艺类上线比例进步情况

  学校报考体艺类高考学生,其中本科生源学生数占当年度全市中考本科生源人数比例,与该校高考实际上体艺类本科线(文化分和专业分均上本科线)人数占全市上体艺类本科数(文化分和专业分均上本科线)比例的对比情况,按其进步情况顺序得分。

  9.高考总分平均分进步情况

  学校高考总分标准分与本届高中学生入学时中考总分标准分对比情况,按其进步率情况顺序得分。

  10.高考各学科平均分在同类学校情况

  高考九门学科平均分在同类学校中的比较情况顺序得分。

  11.历史、物理类学生总分在同类学校后30%学生占比进步情况

  学校历史、物理类毕业生在同类学校后30%人数占比与该校生源在同类学校中后30%人数占比相比,按其进步情况顺序得分。

  12.学生三年保留率得分

  实际参加高考人数/高一年级时新生人数×100%×5分。

  13.以上第1点,第5-11点每项指标按各学校在全市同类学校中排名先后顺序得分

  得分分为4层次,第一层次在省一级达标校评选出2名、在其他普通高中校评选出4名、在民办普通高中校评选出2名,得该项总分的100%分值;第二层次在省一级达标校评选出2名、在其他普通高中校评选出4名、在民办普通高中校评选出2名,得该项总分的80%分值;第三层次在省一级达标校评选出2名、在其他普通高中校评选出4名、 在民办普通高中校评选出2名,得该项总分的60%分值;其他剩余学校均得该项总分的50%分值。

  14.奖励分

  (1)竞赛类奖励加分(含教师与学生的,封顶5分)。教师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综合性技能竞赛获奖或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获奖的`,其所在学校将予以奖励加分;学生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体育、文化学科等竞赛获奖的学校予以奖励加分;莆田一中教师或学生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将予以奖励加分,其他9所省一级高中达标校获得省二等奖及以上予以奖励加分,除省一级达标高中校外其他学校按照竞赛类奖励加分方案实施。

  (2)获得许阿琼奖学金类奖励加分(封顶5分)。学生当年度获得许阿琼奖学金人数与本校近三年获得许阿琼奖学金平均人数(采用四舍五入法)对比,每增加1名奖励1分,封顶5分。

  (3)普通高中教育联盟和中学教育集团类奖励加分。获得优秀高中教育联盟的当年度联盟轮值校奖励3分,成员校各奖励2分;获得优秀中学教育集团的集团总校奖励3分,各成员校各奖励1分。

  (4)考上清华北大的学生培养校奖励加分。对县区奖励加分:每位被清华或北大录取的考生,该考生的小学和初中生源地所属县区各奖励0.1分;对高中学校奖励加分:考上清华北大人数扣除生源中清华、北大种子数(该校全市中考前200名生源中的招生数乘以6%),每考上一位,奖励高中学校1分。

  三、评选嘉奖对象

  (一)集体嘉奖对象

  1.县区

  辖区内所有高中学校综合得分的平均分,加上奖励分,评选出3个县区获“高中教育优质管理奖”称号。

  2.普通高中教育联盟、中学教育集团

  普通高中教育联盟内所有高中学校高中毕业生高考成绩标准分与近三年高考平均标准分对比,根据进步率情况在五个联盟体中评选出2名,获当年度“优秀高中教育联盟”称号。

  中学教育集团内所有初中学校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标准分与近三年中考平均标准分对比,所有高中学校高中毕业生高考成绩标准分与近三年高考平均标准分对比,根据综合进步率在十个中学教育集团中评选出3名,获当年度“优秀中学教育集团”称号。

  3.学校

  根据综合得分在省一级达标校中评选出3名、其他普通高中校评选出8名的、民办普通高中校评选出2名的学校获“高中教育优质管理奖”称号;各类学校中5、6、7、8、9、11六项进步率得分总分省一级达标校评选出3名、民办普通高中校评选出2名、其他普通高中评选出5名获“高中教育教学进步奖”称号。

  (二)个人嘉奖对象

  以下嘉奖对象均荣获“莆田市高中教育先进个人”称号。

  1.学校管理者

  综合得分获奖的每个学校分别嘉奖两位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

  2.教师

  (1)按各县区总分得分情况,评选出5名按照该县区当年度参加高考学生总数除以12.5后再分别乘以2.5%、2%、1.5%、1%、0.5%所得数值(采用四舍五入法,下同)比例分配指标,由县区教育局统筹(市直学校按2%比例分配指标,由市教育局统筹)用于嘉奖辖区内当年度未获得“高中教育优质管理奖”和“高中教育教学进步奖”称号的学校,且教学工作表现突出的教师。

  (2)获得“高中教育优质管理奖”和“高中教育教学进步奖”称号的学校按照该校当年度高考参考学生数除以12.5后再乘以4%所得数值(采用四舍五入法)推荐人选(其中班主任占比不少于30%)。

  (3)全市凡有学生(莆田一中物理奥赛班须超过12名,历史奥赛班须超过4名)被清华北大录取,该学生所在班级所有高考科目的所有课任教师。

  (4)学生高考文化课单科成绩居全市前五名的课任教师,艺体类考生专业课单科成绩居全市前2名的课任教师,同校同学科不超过1人,如同校同分,高考总分高的优先。

  (5)体艺类考生获得许阿琼奖学金的,其所在班级的该专业指导教师1人。

  (6)高考各学科标准分排名与高中生源生各学科中考标准分排名对比情况,进步率排名全市第一名的,该校高三年段该学科所有教师。

  3.备课组长

  获得“高中教育优质管理奖”和“高中教育教学进步奖”的学校,参考人数在200人及以上学校各推荐备课组长2人,参考人数在200人以下的学校各推荐备课组长1人。

  4.学科中心组(含教研员)

  高一、高二、高三年段各学科中心组分别按照10%、20%、30%的比例(数值采用四舍五入法)推荐人选。

  5.服务保障人员

  获“高中教育优质管理奖”的县(区)教育局2人,其他县(区)教育局1人;市教育局2人。

  四、考评结果应用

  1.对获得嘉奖的县区、学校及个人,在市教育系统和新闻媒体上通报表扬。

  2.对于获得嘉奖的个人,予以适当的物质奖励,各学校按规定相应计入年度量化考核分。

  3.对高一、高二、高三年段学科中心组中未获得嘉奖的成员,予以适当的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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