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钢结构工程承包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范围:
第四条: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
2、工程造价按元/m2,面积暂定m2总造价人民币元(大写)。
如实际施工有增、减凭图纸变更通知及双方签证,决算时按实际平方计算。
第五条:工程承包范围包括:制作、安装、配件、运输、油漆,屋面上采用、墙面采用、钢梁、檀条等采用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
第六条:工程期限: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天内必须进场,进场后施工期限为天,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或设计变更、甲方等原因延迟施工的,顺延期限。
第七条:工程结算
1、本合同订立生效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备料款%,计万元。
2、钢构件材料进场开始吊装前,付总价的%,计万元。
3、钢构件框架安装完毕,盖屋面板前付总价的%,计万元。
4、竣工验收合格一星期内,付工程款的%,计万元。
5、因甲方拖欠预付款和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损失的除顺延工期外,还应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6、所有工程款必须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并由乙方财务部门出具收款收据证明,否则乙方不予承认。
第八条:工程质量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和相关规范精心施工,确保质量,施工中因施工责任造成不合质量要求,甲方必须及时提出,乙方应保证质量,负责返工修补并承担一切费用,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屋面渗漏等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保修一年(本工程由甲方单位人员验收或由甲方报质监站组织为准)。
2、甲方按施工图纸、说明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竣工前乙方提出交工通知书,甲方接到通知书后应在五日内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签具验收证明,逾期按合格检定。(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方可使用,未经验收,甲方擅自使用则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第九条:施工准备:施工前甲方应尽力协助乙方施工安装,并做好场地三通一平、施工图纸会审及相关事宜。开工前甲方须办妥选址、规划、工程开工报告及施工许可证等手续,施工图纸由甲方提供。
第十条:补充条款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分数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收到备料款后即生效,至工程竣工及价款结清后失效。
2、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所属的'方案图、施工图、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指派的现场代表签署联系单、指令单、会议纪要、签收单等都属本合同附件,并与本合同一并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工程甲方指派同志,乙方指派同志,为现场施工附则协调解决施工中有关事宜。双方指派人员所签发的有关工程联系单、验收单、结算单通知等具有法律效力。
2、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确保安全施工,如施工中发生工伤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3、一方擅自中止合同,须按经济合同法规办理或向任何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建设单位(盖章)施工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甲方负责人电话乙方负责人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