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及内容:
运输巢湖金通公司沥青拌和厂生产的沥青混合料。
二、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合格的沥青混合料;
2、负责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和办理工程决算;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应在运输能力、运输时间及运输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满足甲方的要求
2、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承担运输过程中的所有责任,严格执行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及法规。
3、乙方应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及协调与周边村民及政府管理部门的关系,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因处理与周边村民及政府管理部门的关系不当造成沥青混合料不符合施工要求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负责运输时的人身安全责任及民事责任。
四、工程量的计算方法、价格及付款方式:
1、运输单价: 元。
2、经双方协商,本工程方量按照单据实际数量予以结算。
3﹑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款分批支付,待工程决算结束后付清,乙方应提供税务部门的专用发票。
五、违约责任:
如有违约责承担补偿对方所有损失并支付对方违约金五万元。
六、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存两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