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省妇女就业服务中心
乙方:(东家)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协议,在协议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履各自的权益义务。
一、甲方责任
(一)甲方向乙方收取服务介绍费180元,并负责派出月X服务员,如果孕妇提前或推迟分娩,甲方三天内派出月X。
(二)服务时间:白天工作8小时,晚上起来帮忙婴儿喂养。
(三)服务内容:
(1)产妇饮食(含加餐点心)、婴儿的护理。
(2)产妇、婴儿的卫生。
(3)对新生儿开展抚触。
(4)指导产妇做产妇操、恢复体形。
(5)产妇房间的卫生。
(6)向产妇宣传科学的饮食和婴儿喂养。
(7)月X应遵守职业道德,尽心尽责服务
二、乙方责任
(一)乙方做到平等待人,尊重月X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不准虐待。
(二)乙方到中心交介绍费180元预定月X后,如果不请月X,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180元介绍费不退。
(三)月X的工资,由乙方在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交给甲方,乙方需填写回访单由月X带回交给甲方。
(四)月X的工作期为一个月(28天),一个月(28天)满后自行解除协议关系。若乙方需求延长服务期,应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会中心重新签订协议,续签半个月交介绍费100元,一个月交介绍费180元。
(五)甲方派出的月X在乙方服务,如果乙方不满意可调换。
三、本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本协议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均按本协议履行各自的责任、权利、义务,若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争议方书面告知对方争议内容,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____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本协议一式二份,中心一份,东家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