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确保工程工期、安全、质量,明确甲乙双方的经济权益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加以解决。
第一条:工程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数量。
1、工程地点:含山县永城时代广场
2、工程项目:永城时代广场绿化工程。
3、工程数量:参照附表,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第二条:承包方式
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栽、包活、包养护。甲方无偿提供水电以及安保支持。
第三条:工程造价及支付
工程造价及预算参见附表《永城时代广场绿化苗木价格表》。
1、以实际工程量计算。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给乙方按工程总造价80%的工程款,在第一年养护期结束后付至工程总造价90%,在第二年养护期结束后付至工程总造价95%,余款在三年养护期结束后全部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工程质量、安保、施工监理以及双方的责任
1、 工程质量及安保:本工程为创优工程。甲方按照创优的要求来组织工程的实施,乙方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图纸资料、施工技术、规范操作,精心组织施工。
2、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自行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予以看管保护,组织夜间巡视。充分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否则所带来的苗木质量和数量问题由甲方自行负责。
3、 本工程的施工监理由甲方委派的工地代表负责。乙方应认真接受监理,切实处理监理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相关问题。监理不得在乙方无过失的情况下干扰乙方的施工,否则所引发的一系列责任由甲方负责。
4、 甲方的责任。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在作好安保的同时,应无偿为乙方提供水、电支持,否则因此而受到影响的工程质量及连带问题如苗木死亡,由甲方自行负责。
5、 乙方的责任。按照合同书的要求施工,做好苗木的准备工作,不偷工减料、不浪费。把握好工程进度,精心组织技术人员施工。确保乔木成活率100%,小灌木及草坪成活率95%。负责工程验收合格后为期三年的工作。
第五条:竣工交验与接收
工程竣工后,经乙方自检合格,后协同甲方验收。交验的项目及质量以甲方单位批准的施工图纸为准。提供交验项目全部工程明细表及工程数量规格。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因乙方的责任致使工程不符合要求,乙方应无尝返工,直到达到要求为准,造成的损失有乙方自行负责。
2、 因甲方的责任致使工程不符合要求,所造成的如工期延长等问题由甲方负全部责任。在延长的施工期内,乙方所遭受的损失和额外支出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七条:附则
1、 理工程日常工作事宜。
2、 本工程由甲方指定乙方承包,乙方不得转包。
3、 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个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个执三份。
4、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后,另行签定补充合同协议。
5、 本合同自双方盖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交付给甲方,在接受单位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清所有苗木款项之日后字失效。
6、 合同附带《永城时代广场绿化苗木价格表》。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