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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市区房产买卖契约 篇20

2024-07-17 来源:独旅网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经纪方介绍,就甲方向乙方出售私人房产事项达成以下条款:第一条买卖事项甲方自愿将坐落于市区产权证号码产权人产权面积㎡的房产(房屋)出售给乙方,国土证号码,使用性质,该房产所占用的国土所有权和车库(杂屋)㎡也同时转让给乙方,乙方对该房产情况已经充分了解并自愿购买该房屋。

  双方协定该房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整(RMB元);第二条付款事宜

  1、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即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人民币元整(RMB元)作为定金,甲方将该物业的产权证及相关权属证书原件存放于经纪方,用于产权过户。

  2、甲乙双方具体付款方式(选择一种)一次性付款①、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前同时到房产管理局办理过户签字手续,乙方支付房款人民币元整(RMB元)到房产管理局资金监管账户。

  ②、年月日前过户签字手续办理完毕时,乙方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房款人民币元整(RMB元)给甲方,甲方出具相等额收据。

  银行按揭贷款贷款形式:□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①乙方于签定本协议同时,委托经纪方向银行申请办理人民币元整(RMB元)银行按揭贷款。

  ②按揭首付款:乙方于银行审批后天内将该房屋的按揭首付款人民币元整(RMB元),交付于房地局二手房资金监管中心,并于当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③房地局二手房资金监管中心于房管部门发出《房屋所有权证》并于房管部门办理《他项权证》完毕后将监管的首付款及银行按揭房款一次性无息交付甲方。

  ④若按揭申请未获银行批准,甲方收到银行书面通知两天内将全额房款和定金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

  3、过户手续全部办理完毕,乙方领取到《房产证》且物业交割完毕后,乙方付清余款人民币元整(RMB元)。

  4、过户税费全部由方承担,签署本协议后,如遇政府及有关部门调整税费,税费承担方应按其新规定执行。

  5、基于经纪方在促成甲、乙双方交易中已提供居间服务,签订本协议同时,由方向经纪方一次性支付服务费人民币元整(RMB元)。

  第三条物业交付时间

  1、甲方应于年月

  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并将与房屋有关的单据证件同时交付给乙方。

  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4‰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2、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办理该物业户口迁出手续。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该房产权属清楚,无产权和债务纠纷、税项及清还抵押事宜或在出售前已清理完毕,并保证对该房产有依法出售权利,符合国家房产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同时甲方承诺已取得共有权人同意,有权签订本协议,可依约配合乙方过户和交付该房产。

  甲方保证该房产共有人或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如有不符,给乙方和经纪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2、该房产是以现状售予乙方,乙方已被邀查验或已授权代表查验该房产,乙方确定无异议后不得借此拒绝交易。

  3、该房产交付给乙方使用前,甲方须付清一切有关该物业之杂费(如水电、煤气、物管费、卫生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相关过户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协议签订后,乙方违约,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甲方违约悔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经纪方服务费用由违约方支付。

  2、乙方已交付全额房款或交付部分房款后,若甲方违约,甲方须将已交付的房款全额退还乙方,并按总房款的30%作为赔偿标准对乙方作出赔偿,经纪方服务费用由甲方支付。

  3、乙方已交付全额房款或交付部分房款后,若乙方违约,乙方须按总房款的30%作为赔偿标准对甲方作出赔偿,甲方获得赔偿金后须将所收到的房款全额退还给乙方。

  乙方仍须支付经纪方服务费用。

  4、签署本协议后,甲乙双方协议取消、解除、终止本协议,则仍须承担本协议规定之服务费数额支付给经纪方。

  5、本协议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六条约定的补充事项(随附相关证件复印件作为本协议附件)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经纪方各持壹份,三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发生纠纷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乙方:经纪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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