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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公路运输合同 篇22

2024-07-17 来源:独旅网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甲方决定将本公司所有外购和输出的运煤业务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运输概况:

  1、

  2、运输单价:以当地实际运输市场价为依据,每吨增加4元计算。(含税价)。

  3、合同期限:年 月 日

  4、油料以及其它产生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二、运输款结算方式: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生效后,乙方运输车辆按照甲方的要求从指定装点运至指定卸点,每天运输后,由乙方指定的统计人员持甲方的.结算单据与甲方相关负责人员核对签字认可后,到甲方财务办理结算。

  三、甲、乙方双方应承担的责任:

  1、甲方的责任:必须保证甲方公司全部运输业务交由乙方拉运。

  2、如乙方车辆进入煤场后,超过24小时甲方不能按本合同所签订的数量和日期开工运输,或者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运输等,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的责任:乙方所有进场车辆必须做到安全文明运输,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及甲方公司治安管理条例,如出现交通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在甲方合理安排下,乙方车辆必须服从管理和调度,乙方所有车辆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线正常行驶,因乱倒乱卸、倒买倒卖、丢失等行为,如对甲方造成损失,扣提煤单、煤票按照相关手续签字生效。否则按公司规定市场价处罚。

  5、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擅盖篷布减少损耗,每车损耗控制规定为100公斤以内,如超出部分按市场价折扣运费,精煤按一批次的平均损耗为准,超出部分按精煤价折扣运费。

  四、其它条款:

  1、运输期间,因运输内容变更;公里变更、单价变更、工期变更、增减数量,以运输变更计划单结算为依据,双方共同协商定量定价,不在重新签订合同。

  2、在甲、乙双方合同生效后,乙应积极的按照甲方派车单的期限调动车辆准时进场。

  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约定双方不准以欺骗、欺诈的方式给对方签订合同,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六、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各自遵守,如一方违约;按本合同总数量总价格的3%处罚,赔偿给守约方。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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