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冀政〔20__〕69号),我作为车间主任,在此对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郑重承诺: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令、政策和上级有关指示。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有安全内容。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相应做出决策,组织实施。
3、在编制安排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措施计划并付诸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防止伤亡事故发生,保证本单位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
4、负责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消除或制定可靠的控制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5、组织制定、修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健全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检查处理违规和违章情况。
6、负责对职工,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培训,支持安全人员的工作,总结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经验,并给予表彰奖励。
7、参与对伤亡事故和重大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8、检查、指导副职和基层领导的安全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9、确保本部门年内不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伤亡事故,轻伤千人负伤率10‰。
副总经理: 车间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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