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乡卫生院医务人员廉洁行医服务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弘扬风气纯正、行为规范、监管到位、廉洁高效、制度健全的廉政文化氛围,造就一支医德好、医术精、医风正的高素质医疗卫生队伍,真情为社会各界和广大患者提供满意的医疗健康服务,我院向社会郑重承诺:
1、坚持首诊负责制,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诿、训斥、刁难病人;尊重患者的知情权,耐心解答患者及其家属提出的问题。
2、谢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红包”、物品和宴请。
3、严禁接受医疗设备、医疗器械、一次性卫材、药品、试剂、生活物资、基建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它不正当利益。
4、不以任何理由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收取好处费或提成。
5、不购置、不使用、不销售假劣药品。根据患者病情,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切实减轻病人负担。
6、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实行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
7、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执行患者住院“清单制”, 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
8、严格执行卫生部“八条行业纪律”、省卫生厅“医务人员九不准规定”和市、区卫生主管部门有关行业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9、认真开展以“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为主题的“三好一满意” 活动,大力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不断提高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综合满意度,努力创建“人民满意医院”。
10、如发现有违反上述承诺和科室和员工,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为实现上述郑重承诺,我们将加强管理,严格要求。医院设立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诚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电话: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