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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相关建议书2024内容 篇3

2024-07-17 来源:独旅网

  项 目 名 称:党政办公楼建设项目

  项 目地点:和平村

  项目主管单位:XX县财政局

  项目负责人:

  项目建设性质:维修

  项目投资:23万元

  项目编制单位:政府

  实施方案

  位于荔波县西北部,地处两省(广西、贵州)三县(南丹、独山、荔波)九乡镇(方村、水利、朝阳、芒场、麻尾、打羊、三棒、甲里、甲良)交汇处,距荔波县城28.6公里,至麻尾火车站和贵(阳)新(寨)公路仅30公里,距大小七孔景区只有20多公里,甲(良)麻(尾)公路贯穿于境内,交通十分便利。1992年建并撤后,属三合一大乡(包括原地莪乡、觉巩乡、),辖9个行政村,152个村民小组,126个自然寨,总人口19000多人,居住有布依、水、苗、侗、壮等民族,境内山清水秀,气候宜人,民族风情浓郁。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党政办公楼建于1992年,在建成使用已近17年期间,未进行过维修。目前现有的木质门窗大部分朽损无法使用,部分墙体出现裂缝,墙面脱落,厕所和楼板开裂渗水,楼梯踏板断损严重,地面风化和削落,屋面渗漏,电线老化,存在着重大安全隐患。为保障干部职工及广大人民群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安全、必要的办公条件,实施办公楼改造项目十分必要。

  二、项目方案编制依据

  根据荔波县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xx年基层政权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荔财建字[20xx]2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项目组织实施形式

  1、该项目在县财政局、政府监督下组织实施。

  2、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余先培 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副组长:宋会礼 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 员:莫家勇 乡财政所所长

  王 莉 乡党政办负责人

  陈玉豪 乡国土所负责人

  黎先艾 乡财政所报账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党政办公室,莫家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

  (1)主要职责是制定项目的实施方案,组织施工;

  (2)检查监督项目实施质量和进度;

  (3)工程竣工后,负责向县局申请组织验收。

  办公室职责:

  (1)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2)编制项目实施进度表上报有关部门;

  (3)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4)组织项目实施。

  3、财务管理

  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管理办法》,配备二名专职财会人员,建立专户专帐,实行专人报帐制,对项目资金进行“三专”管理,合理使用资金。

  财务职责:

  (1)建立资金专户,项目专项资金执行专人报帐制,按工程进度和所需资金提出申请,按审批程序逐项拨付工程款;

  (2)按时编制专项财务报表并上报有关单位;

  (3)自觉接受上级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

  (4)杜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挪用、挤占专项资金;

  (5)参与工程进度检查和竣工验收;

  (6)编制项目财务决算报表。

  四、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建设工期为6个月,项目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全面完成,迎接验收。

  五、项目投资规模及概算

  党政办公楼建设项目总投资23万元,各项目概算如下:

  (一)、拆除和更换门窗、刮腻子墙、贴地板砖、水电安装、楼顶漏水改造等:总投入15万元。

  (二)、办公桌椅的更换和添置:总投入8万元。

  合计总投资23万元。

  六、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完成后,全乡干部职工和人民生命财产得到进一步保障,办公阵地管理更加有序、服务更加到位,进一步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进一步推进基层政权建设服务工作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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