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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的合同 篇9

2024-07-17 来源:独旅网

  出租人:

  承租人:

  第1条:租赁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租赁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3条:租金为:“ 元整”。

  第4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为: 。

  第5条: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注:如承租人需使用出租人提供的`停车位,则每月还需支付停车费)。

  第6条:承租人租用房屋的用途为居住。

  第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将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或未按约定交付租金 天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 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的用途

  4、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内进行非法活动;

  8、承租人经常带有闲杂人等进进出出,常来常往的。

  第8条:双方如中途不租,应提前半个月通知对方。

  第9条:出租人未按时及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伤害或财物毁损,负责赔偿责任。

  第10条: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除如数补齐,还因支付滞纳金。

  第11条:承租人违反协议,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由此造成房屋毁坏,应负责损害赔偿责任。

  第12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3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有一份。

  出租人: 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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