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凭资产名称与地点
甲方将其坐落在地址: 出租给乙方做广告使用。
第二条 租凭期限
租凭期共 年,出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后若乙方需要续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并且提前一个月续租。
第三条 租金及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每年计人民币 元,半年一付,本协议生效后安装广告前先付6个月租金,第7个月开始支付下半年租金。
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认可的正规发票,无发票则由双方协议开具有效收据。
第四条 租凭期间租赁财产的保养
1、乙方应合理,妥善使用租赁财产,如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财产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缮并承担相关的维修费。
2、因租赁自然原因或非乙方原因损坏的,则由甲方负责维护, 保障乙方能正常使用。协议期间无人员或车辆进出时,甲方应将档杆处于关闭状态。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事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六条 租赁期满,甲乙双方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收回租赁物,本合同终止。
第七条 合作期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