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办公设备及耗材进行定期维修保养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二、服务收费:免费
三、服务设备:见附表
四、乙方权利和责任:
1. 负责设备的免费保养,保证全年四城区不少于6次,每二月最少1次。
2. 在合同有效期内对报修故障实行上门服务(四城区域外用户必须承担交通费),响应时限为四城区4小时内(周一至周五9:00到18:00,周六,周日9:30到17:00)。若需要更换零件,应事先向甲方作出说明,征得同意后更换,并按优惠价收取费用。
3. 乙方原则上只供应厂家认可的正规零件及消耗材料,若用户坚持要使用代用品,则乙方对因此造成的后果不予负责。
4. 负责提供甲方有关设备使用和维护的一切咨询服务。
5. 如果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零件,消耗材料,在正常操作情况下机器出现问题(正常消耗磨损除外)则由乙方负责维修。
五、甲方权利和责任:
1. 乙方工作过程中请有关人员全程在场,便于对问题确认和及时处理。
2. 请乙方对维修人员监督管理。
3. 若对维修人员不满意,有权要求甲方更换维修人员。
4. 甲方须在合适的环境中使用设备。
六、合同的解除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乙方有权利解除服务责任:
1.由非本公司人员进行维修,改装,拆卸。
2. 用户将设备转让他人。
一年内乙方服务响应时间超过4小时达 5 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七、甲方所使用的办公设备的消耗材料及零配件全部由乙方提供,若甲方使用非乙方提供的消耗材料及零配件而造成的故障,不属于乙方负责维修范围,需要另计收服务费。
八、货款当月结清。
备注:附乙方消耗材料报价一份(消耗材料价格随市场变化而调整)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有权签字人::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有权签字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