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项目
1.1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 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 ______万元
1.2 合作本项目内容为:___________ 。
1.3 本项目的经营期限为 ______年。即自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6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2.1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 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______万元。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的方式包括:___________现金、劳务、客户资金、设备、技术等);
出资方式采用一次性支付,或采用如下出资方式。
第一次,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前,甲方出资 ,乙方出资 。
第二次,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前,甲方出资 ,乙方出资 。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所有项目资金到位。
2.2 双方以设备、技术作为出资时,必须经甲方确认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作价,方X作为出资。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3.1甲、乙双方按其出资额占项目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甲、乙双方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项目承担责任,不需以自己的其他财产(项目投资以外的资产)为对方的投入该项目的利润或亏损承担责任。
3.2 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如果出现第三方想加入该项目,甲方X以自行决定。
3.3 项目由甲方实际经营和管理,乙方对项目不享有任何实际权利,仅享有利润分配权。
3.4 对于乙方的利润分配,按照以下第_____种方式进行:___________
按照项目实际运土数量进行分配,每运一车土,乙方X享有30元利润。由甲方每周向乙方交付运土数量情况,并在每月____日前结算。
按照项目运营情况,每月给付乙方5万元至8万元的利润。
按照上述方式分配利润后,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分配所得资产的形式应以投入时的形式进行返还。
3.5 上述利润分配,均按月结算。
乙方收款账户:__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
3.6 该项目对外经营、签约、收款(开具发票)均以 名义进行;项目内部权利义务分配则按本协议处理。
第四条 事务执行
4.1甲方对项目享有全部的经营权和管理权,甲方为项目执行权人,乙方无任何事务执行权。
4.2 乙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4.3 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属于本项目的资产,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本项目的全部资产进行承担。
4.4 乙方存在如下情形,必须经甲方同意:___________
转让共同投资中的自己的投资份额;
以本项目的资金对外出担保。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5.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其投资份额的无效。乙方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5.2项目开始运营起 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转让其持有的份额,除双方达成协议同意转让,否则转让行为无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在合同签订时,乙方自愿向甲方提供人民币______元的保证金。乙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甲方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2 乙方应履行乙方合同中规定的义务,按时、足额投入其资金或货物,否则,保证金没收不予退还。协议签订生效后,若乙方在______月内未履行上述义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保证金没收不予退化并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3 禁止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与本项目外的第三人从事与本项目相竞争的业务,否则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守约方X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6.4甲、乙双方须对本协议的存在及其内容保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公开或泄漏予本合同以外的其它个人或单位知悉。违约方应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6.5项目运行过程,除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要求撤回自己的投资,因擅自撤回自己的投资给本项目及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应由撤资方承担,撤资方还应承担本项目总投资额的_____%作为违约责任。撤资方赔偿损失并承担了违约责任,并等于项目的终止,项目仍应继续。
6.6禁止以项目技术评估投资的一方再将其所持有的技术投入第三方,被另一方发现时,应当立即停止该行为。如果因为上述行为,给守约方造成了损失,违约方应在守约方通知期限内赔偿守约方的直接损失。
6.7 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因为任何一方的故意或过失导致该项目的不能进行,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应由违约方承担,违约方还应承担本项目总投资额的_____%作为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其他
7.1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致使项目无法经营,或者由于项目在营运期间持续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甲、乙双方一致通过,可以终止本项目。
7.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7.3 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4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