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天召开市级机关中层职位竞争上岗动员大会,这是继市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之后召开的一个专题研究部署竞争上岗工作的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中央、省和南通市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我市市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动员大会要求,研究部署市级机关中层职位竞争上岗工作,动员和号召市级机关全体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振奋精神,珍惜机遇,积极参与竞争上岗,逐步建立健全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选人用人新机制。会议结束时,葛亮市长将作重要讲话。这里,我就竞争上岗工作讲三个问题:
一、把握大势,充分认识市级机关中层职位竞争上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随着市场化改革的纵深推进和全方位开放的格局形成,各个领域的体制创新被进一步提高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既是体制创新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体制创新、制度创新的重要组织保证。实行竞争上岗,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具有突破性意义。对此,各级领导和广大机关干部要有充分的认识,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投身到这次市级机关中层职位竞争上岗中来。
首先,实行竞争上岗,是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对干部人事制度进行适应性改革势在必行。实行竞争上岗是健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竞争择优新机制的重要举措,可以进一步开阔选人用人视野,坚持群众公论原则,真正做到不拘一格选人才。在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是中央的统一规定和部署。近年来,中央、省和南通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这次机构改革,中组部、人事部联合下发文件,明确规定:“各级地方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职位,原则上都应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确定人选。”这是对机关中层干部的明确要求。在市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中,结合我市实际,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市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及相关政策规定,这次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联合下发《通州市市级机关中层职位竞争上岗实施细则(试行)》,这是我们开展竞争上岗的重要政策依据。这几年,市委对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实行竞争上岗工作一直十分重视,在党政机关干部任用上大胆引入竞争机制、实行竞争上岗,有效地促进了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早在1987年,我市就以竞争的方式,公开选拔了市外经委主任、部分乡镇分管工业的负责人和驻京办事处主任等一批领导干部;1998年以来,我市在乡镇机关实行中层干部聘任制过程中,较大规模地开展了竞争上岗工作;市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广电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也进行了中层职位的竞争上岗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这几年的探索表明,实行竞争上岗,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建立了干部能上能下的新机制;实行竞争上岗,变“封闭式选人”为“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人,开创了选人用人的民主化新路子;实行竞争上岗,变“要我干”为“我要干”,形成了机关干部敬业奉献的新风貌。因此,实行竞争上岗,不仅是上级的要求,大势所趋,而且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实际工作的现实需要。
其次,实行竞争上岗,是市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这次市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转换职能、转变作风,建立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调整机构设置是一个重要方面,同时,机构改革还包括转变职能,精简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搞好人员分流,建立竞争机制等内容。根据南通市批准的方案,我市市级机关中层干部职数有明确的要求。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实行竞争上岗,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主要特征的选人用人方式,建立选人用人新机制,既是这次机构改革的现实需要,也是机构改革的根本目的,同时,更是对机关中层干部实行定员定岗的一种正确选择。在目前进行的“三定”工作中,我们要通过竞争上岗来消除机关干部可能出现的种种疑虑。实行竞争上岗,能有效地避免和克服用人上凭印象、看关系、讲交情、论亲疏决定干部变动去留的问题,防止和克服定员定岗工作中的不良倾向,做到公平公正。实行竞争上岗,把大家放在同一起跑线上,接受考验和筛选,除了年龄原因和工作需要之外,干部的上下去留,取决干部平等竞争的结果,通过科学民主、认真过细的工作,真正使上者当之无愧,下者心平气顺。可以说,竞争上岗是选人用人上的一个进步,经得起群众的检验,是一个切实有效、现实可行的好办法,它对工作者利,对领导者利,对领导的形象也有利。实行竞争上岗,有利于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为干部展示自己的才能提供了机遇,使那些符合条件、有志于为党和人民担当更大责任的人,获得一试身手、一比高低的平等机会。机关干部要想有更大的发展,要想为国家、为人民作出更大的贡献,就要在提高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等方面下工夫,把时间和精力进一步集中到加强学习,开拓进取,勤奋工作,创出实绩,增强自身的竞争能力上来。不言而喻,竞争上岗将发挥积极的导向和示范作用,有利于激发广大机关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机关干部的整体素质;有助于改进机关作风,树立崭新的机关形象;有益于推进机关职能转变,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最终达到机关机构改革的目的。这项制度,长期坚持,必见成效。
再次,实行竞争上岗,是优化市级机关干部队伍结构的必然要求。这几年,市级机关干部在全市两个文明建设,特别是重点工作推进中,作出了重大贡献。机关中层干部是机关干部队伍中的一支骨干力量、中坚力量,他们往往冲在工作的第一线,处在矛盾的焦点上,所付出的辛劳和承担的责任,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他们在机关工作中发挥了十分重要、不可或缺的作用。其中涌现了一大批先进典型:有的同志十几年如一日立足本职,无怨无悔,扎实工作;有的同志能力很强,水平很高,但由于单位领导结构所限和工作需要失去了提拔的机会,现在甘当人梯,积极培植新人,支持年轻干部工作;有的同志专心研究业务,不仅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而且所在科室负责的工作在南通市乃至全省、全国名列前茅,代表了所在单位以及通州的形象;有的同志克服个人和家庭的种种困难和不利因素,顾全大局,恪尽职守,敬业奉献,等等。他们是新时期党政干部的楷模,他们的敬业精神、工作干劲和工作业绩令人敬佩,值得广大机关干部学习。当然,在市级机关中层干部中,也有极个别同志大局观念不强,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群众公论较差。从总体上看,市级机关中层干部队伍是好的,市委、市政府对市级机关中层干部的工作是满意的。与此同时,我们要看到,市级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存在着明显的不合理性,主要是领导职数偏多,年龄结构老化,知识结构、专业结构有待优化。其中,机关中层干部年龄结构老化、职数偏多成为一个普遍而突出的问题。目前,市级机关中层干部占机关干部总数的25%,中层干部中50岁以上的占了18.7%,35岁以下的仅占19%。有的部门科室人员几乎全部是科长、副科长,没有办事员;某些部门中层干部年龄普遍老化。因此,从总体上看,我市机关干部进入了整体上新老交替的阶段。加快中层干部的年轻化的进程,不仅有利于改善机关中层干部结构,而且可以为机关局级后备干部培养奠定良好基础。这次市委、市政府基于机构改革、优化结构的客观需要,对达到一定年龄的机关中层正职,将分别根据政策规定,经过考察,解决副主任科员,这是市委、市政府对老同志的工作的肯定,体现了组织对老同志政治上的关心。希望这些同志充分理解组织的意图,以积极的姿态对待这次竞争上岗,同时,在个人工作变动后搞好传帮带,支持、配合年轻同志的工作,继续为全市两个文明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因此,我们要把这次竞争上岗与干部年轻化工作结合起来,把选择任用干部与培养开发人才结合起来,把培养后备干部与建立后备干部队伍结构起来,通过竞争上岗,全面贯彻党的干部“四化”方针。
二、明确要求,认真做好市级机关中层职位竞争上岗工作
这次市级机关中层职位竞争上岗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为依据,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和机构改革的有关要求,建立和完善竞争激励机制,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优化用人方式,促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不断激发机关干部的进取精神,增强机关内部的生机活力,优化机关干部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全面建设宽裕的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经济强市、文明大市,在苏中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组织人事保证。
竞争上岗是一种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主要特征的干部选拔任用方法。从本质上讲,它是对传统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是在干部选拔任用的选人环节上引入竞争机制。这次市级机关中层职位竞争上岗,原则上采取任职资格竞争方式,只竞争中层正、副职职位的任职资格,不涉及具体职位。如果单位条件许可,也可直接进行具体职位竞争。竞争上岗包括制定方案、审批方案、公布方案、报名确认、考试、民主测评、考察、初定人选、任前公示、决定任命等基本环节。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必须重点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1、必须正确把握竞争上岗的基本原则。在实行机关中层职位竞争上岗中,主要坚持四条原则:
第一,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党管干部原则是我国干部人事工作的根本原则。只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才能保证干部工作的正确方向。在竞争上岗整个过程中,必须始终注意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办事,切实加强党委(党组)对竞争上岗工作的领导,坚持竞争上岗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由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具体实施中,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研究确定竞争上岗方案,具体人选要在履行竞争上岗各项程序的基础上,由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并按规定的管理权限报批和决定任命,确保党管干部原则落到实处。
第二,要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实行竞争上岗,必须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切实把那些德才兼备、实绩明显、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中层领导岗位上来。实施过程中,既要防止重德轻才的倾向,又要防止重才轻德的倾向。衡量一个干部的德和才,既要看他在这次竞争上岗过程中的表现,更要看他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实际工作中的一贯表现和主要实绩。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次竞争上岗中,考试成绩应当作为择优选定任用人选的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依据。因为它只是从一定侧面反映了一个人的基本素质,还不能完全反映干部平时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因此在竞争上岗过程中,要切实加强对参加竞岗的人员德、能、勤、绩的考察,妥善处理好考试成绩与考察考核的关系,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提高选拔任用干部的准确性。要鼓励年轻干部积极参与竞争,坚决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思想,把一批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中层岗位上来。
第三,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从各地的实践和我市前一阶段开展竞争上岗的情况看,竞争上岗之所以深入人心,得到广泛的认可和拥护,根本的原因就在于,竞争上岗较好地体现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能否落实好这一原则,也是决定这次竞争上岗是否成功的关键。公开的实质就在于提高这项工作的透明度。实施过程中,要把所有竞争职位、任职条件、竞争的程序、办法、过程和结果全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平等,就是要做到机会均等,条件平等。要设法让符合任职条件的每一位同志都报名参加竞争,一试身手。同时,人选不得搞“内定”,要让所有同志都站到同一起跑线上,依据自己的意愿,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充分展示自己的真才实学,接受组织和群众的评判与挑选。竞争,主要体现在自身综合素质和平时工作表现上,是识别干部真实水平和工作实绩的试金石。择优,是竞争上岗的基本要求和根本目的。在实行竞争上岗过程中,要结合实际,依据竞争人员的总成绩,择优确定人选。
第四,要坚持群众参与和群众公认的原则。实行竞争上岗,不仅要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同志参加竞争,而且要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监督,真正落实好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干部的优劣和是非功过,群众看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充分听取群众对参加竞争同志的评价意见,切实把群众的选择权与党组织的决定权有机结合起来,使领导和群众能够运用共同的标准,对干部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和评判,确保选准用好干部。
2、正确把握竞争上岗的范围和条件。这次竞争上岗,原则上要求市级机关所有单位都必须进行。其中,已经进行竞争上岗、但任(聘)期未满的单位和因人数太少形不成竞争的单位,报经市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暂缓进行。这次竞争的职位,主要是指市级机关中层正、副职职位。其中,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不宜采取竞争上岗的职位,以及单位领导兼任中层职位的,由领导职务改任或从军队转业后任副主任科员及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人员担任中层职位的,不进行竞争上岗。另外,建党委的单位中纪委副书记职位也不列入竞争上岗。竞争上岗原则上在本部门、本单位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中进行。对某些专业性较强的职位,本部门、本单位无合适人选,或人选少形不成竞争的职位,经市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面向本系统或跨部门组织竞争选拔。
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机关内部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一般应具有国家公务员或参照(依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身份。在这次竞争中,对少数已在机关担任中层职务的非国家公务员,本着尊重历史和现实、维护稳定、逐步消化的原则,由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职数情况确定是否同意报名参加竞争。一般应在本单位行政编制有空额的前提下,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所在单位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决定是否参加用人单位中层职位的竞争。对经过竞争取得上岗资格的,可继续担任中层职务,其人事、工资关系等维持原状不变;对竞争落岗的,一律回原单位工作。机关工作人员跨部门参加竞争上岗,应符合转任条件。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必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近三年来年度考核评为称职以上等次。现任中层职位的干部参加竞争上岗的年龄,男同志要在53周岁以下,即194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女同志要在50周岁以下,即1951年1月1日后出生的。新参加中层正职职位竞争的同志,其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新参加中层副职职位竞争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体操作中,各单位可根据人员年龄结构的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在这次竞争上岗工作中,对因超龄未参加竞岗或年龄达50周岁以上,本人自愿、单位党委(党组)同意不参加竞岗的,保留原职级待遇,对其中各方面素质较好的原中层正职,市委将按照有关规定明确为副主任科员;对竞争落岗的,其原任职时间累计在两年以上的,保留原职级待遇;对符合竞岗条件而不报名参加竞争的,原职级待遇不予保留。实行竞争上岗的单位,可根据具体职位要求,附加其他任职资格条件。这次机关中层职位竞争上岗,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制定的《通州市市级机关中层职位竞争上岗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有关条件,各单位要按照《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抓好落实,具体操作过程中,如出现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市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请示。一般情况下,凡是多数群众不拥护的,不得任用。要把群众的评价作为干部升降去留的重要依据,使群众公认原则在竞争上岗中得到全面贯彻和充分体现。
3、正确把握竞争上岗的主要内容。这次竞争上岗实施阶段主要包括四项内容:第一,是笔试。这是大家最关心的,也是这次竞争上岗中每一位竞争者都要过的一个门坎。市里在按照上级要求设计这个门坎的时候,已充分考虑到了我们机关干部的实际情况。笔试的内容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邓小平理论、“七一”重要讲话、行政管理知识、法律基础知识、语文基础与公文写作以及时事政策等7个方面,都是作为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应该掌握的一些基本内容。为了保证笔试的公正性,这次考试由省考试中心命题、制卷、阅卷,10月21日全市参照高考的要求统一组织进行,凡是参加竞争上岗的同志都不得接触考务工作。因病因公缺考的,将在10月底前组织一次补考。笔试的问题,大家既要重视,又要放心,这个门坎必须过,但我相信绝大多数同志都能通过。第二,是民主测评。主要是了解单位群众对竞争人员的德才评价,反映群众对竞争人员的认可程度。民主测评由各单位自行组织,采取量化打分、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进行测评。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为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包括参加竞争上岗人员)。部分与基层工作接触较多的单位还要邀请被服务对象的代表参加。这次市里确定农业局、水利局、国土局、教育局、计生委、公安局、农工办、卫生局、广电局、民政局、建设局、财政局等12个单位必须邀请被服务对象代表参加民主测评。其它单位是否邀请被服务对象参加测评,由各单位决定。第三,是面试。主要由各单位测试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临场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对所竞争职位的了解、胜任程度等。每位竞争者一般要进行竞岗演讲,介绍本人的工作经历、参加竞争的优势、不足和工作思路,然后回答相关提问。第四,是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干部的德、能、勤、绩。对一些没有担任过中层职务干部的考察,要从实际担任的职务出发,突出岗位要求,注重对潜能的考察,考察是否具备担当竞岗职位的基本素质,有无进一步发展的潜力。考察组成员一般由各单位在领导班子成员和综合素质较好、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中挑选,经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笔试、民主测评、面试、考察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民主测评在总成绩中各占20%,面试、考察在总成绩中各占30%,有基层被服务对象参加民主测评的,则民主测评占30%,面试占20%。凡是民主测评、考察成绩有一项达不到60分的,取消任职资格。
三、精心组织,确保市级机关中层职位竞争上岗工作顺利进行
在市级机关中层职位实行竞争上岗,政策性强,涉及面宽,对机关工作和建设有着直接的影响,干部群众十分关注。因此,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精心组织,保证市级机关中层职位竞争上岗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
1、建立组织,明确职责。为了认真组织实施中层职位竞争上岗工作,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市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由葛亮市长担任组长,我和陈勇书记、曹斌副市长担任副组长,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竞争上岗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委组织部,由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教育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具体负责全市市级机关中层职位竞争上岗工作方案的审批、情况通报、信息传递等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下设秘书、政策咨询、纪律监督、考务、安全保卫、联络6个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相关工作。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也要成立中层职位竞争上岗工作班子,由市直机关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负责,工作人员要抽调本单位不参加上岗的思想作风好、公道正派、组织纪律观念强、综合素质高的同志,具体负责本单位竞争上岗的组织实施工作。
2、制定方案,认真实施。竞争上岗涉及诸多环节,各单位要精心制定方案,认真抓好各个环节的实施工作。由于这次市级机关机构改革中,有合并的、有重组的、有新设立的、还有保留的,各部门内设机构及人员的实际情况也不尽一致。因此,在全面推进市级机关中层职位竞争上岗的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区别情况,搞好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通州市市级机关中层职位竞争上岗实施细则(试行)》和这次市级机关机构改革中市批准的“三定”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中层职位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明确竞争的职位、职数、范围、条件、方法、步骤及具体实施时间等,在此基础上,将拟定的实施方案报市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未经批准的方案不得实施。方案审批之后,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批准的竞争上岗方案在本单位内部公布,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广大干部积极参加。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积极组织竞岗者参加市里组织的统一考试,认真组织本单位竞岗者的面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工作,还要将每位竞争者的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四个方面的综合成绩张榜公布,然后按照1:1的比例,拟定中层职位人选,并做好任前公示和决定任命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机构改革及相关的纪律规定,确保这次竞争上岗规范、有序地进行。市委、市政府要求,这次市级机关中层职位竞争上岗工作必须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对不能如期完成这项工作任务的部门,要向市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说明情况。对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慎重研究处理。
3、解放思想,积极参与。在市级机关全面实行中层职位竞争上岗制度是我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一些陈旧观念、保守思想的干扰和影响是在所难免的,关键要做好舆论宣传和思想发动工作,使大家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投身到竞争上岗中来。这次中层职位竞争上岗,明确参加竞争的人数与职数之比不少于1:1.5。因此,必须深入发动符合条件的干部踊跃报名参加。会后,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具体安排,召开动员会,讲清条件和具体方法步骤,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竞争上岗。在实施过程中,各级领导要深入做好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消除一些干部的思想顾虑,澄清模糊认识。广大机关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参加竞争上岗不是伸手要官,不是谋取名利,而是竞争挑更重的担子,竞争负更大的责任。广大机关干部要摒弃怕竞争不上丢面子的思想情绪,勇敢面对、积极参与竞争。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决不能因为一个干部本人主动参加了竞争或竞争不上而另眼相看,不在竞争范围的同志也要积极参与这项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报刊、电视和电台等新闻单位要加大力度,把报道这次竞争上岗作为宣传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一项重要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宣传竞争上岗的重要意义、总体部署、工作要求、工作进展和有关政策规定,努力营造参与和支持改革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造舆论要主动,争取超前;事后报道要及时到位,多在宣传的深度、广度上下功夫。市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沟通,把宣传工作搞得有声有色。
同志们,在市级机关全面实行中层职位竞争上岗制度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只要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七一”讲话精神为指导,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扎实细致的作风,就一定能把这次中层职位竞争上岗工作做实做好,从而为我市在苏中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