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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责任协议 篇9

2024-07-17 来源:独旅网

  甲方(总包方):

  乙方(专业分包方):

  为贯彻执行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工程建设施工区域的文明施工,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明确在文明施工和文明施工管理中的各自职责,签订如下协议:

  一、 双方同意在工程管理和工程建设中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一致“方便人民生活,有利于发展生产、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坚持便民、利民、为民服务的宗旨。搞好工程建设中的文明施工。

  二、 双方认真贯彻“招标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实施,地方政府监管”的文明施工原则。现场由项目经理部牵头,建立各方共同参与的文明施工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管理协调工作,共创文明工地。

  1. 乙方在其施工方案中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订出各项文明施工措施。

  2. 乙方负责施工区域及生活区域的环境卫生,施工垃圾日产日清,运到指定堆放处。乙方如需要甲方代为清运消纳垃圾,需提前与甲方达成相应费用协议。

  3. 甲方对乙方开展创建文明工地的工作要经常性地给予指导,定期组织检查,对乙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凡乙方整改不力,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以乙方责任违约,可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处理(1000-5000元人民币),并采取强化整改措施,整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处理款从抵押金中直接扣除,最高上限为1万元。

  4. 因乙方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要求,被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查获而

  受到的经济处罚,以及由此而使甲方受到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正式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

  甲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甲方地址:

  甲方电话:

  乙方(盖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乙方地址:

  乙方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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