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债权人):
乙方(债务人):
担 保 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欠甲方装修工程款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经财务对帐,确认截止 年 月 日乙方尚欠甲方装修工程款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计: 元)。
第二条、由于乙方资金困难一直未履行该还款义务,为了保证甲方的债权能早日实现,乙方承诺按如下方式偿还:
1、乙方承诺于 年 月 日前还清所欠工程款人民币 计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计: 元)。
2、从 年 月 日起至还清全部欠款时止,乙方按月向甲方支付欠款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小计: 元),并于每月 日前支付;
3、如果乙方有一期未按上述时间足额给付,则甲方有权就剩余工程款向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方因主张权利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执行费等)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还须向甲方支付所欠工程款10%的违约金计 元。
第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本协议自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五份,甲、乙双方、担保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